《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为有效解决道路运输行业突出问题,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道路运输行业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现代化的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开展道路客运领域非法营运以及与非法营运相关的非法组客点、非法售票点、长途客运接驳点、高速公路“黑服务区”联合治理,通过系列治理行动,营造法治化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健全行业治理长效体制机制。二、组织保障专班负责人:省道路运输局副局长联络员: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四级调研员专班工作人员具体由
2、罗卫华副局长负责组织召集。三、重点任务(一)开展道路客运领域非法营运治理。以信息化为抓手,加大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实现对外省籍大客车非法营运、省内跨区域小客车非法营运、城区内小客车非法营运的全面治理。建立非法营运重点关注车辆名单,推进精准治理(责任单位: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局;完成时限:今年底前启动相关工作,长期推动)。探索建立非法营运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通过采取将违法人员信息推送银行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措施对其进行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责任单位: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前启动相关工作,
3、长期推动)(二)开展非法组客点和非法售票点治理。重点整治城市市区主要路段和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喊客、拉客、非法组客、非法售票等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售票点、发车点。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相对较集中的非法营运车辆乘车点、候车点、售票点、违规停靠和装载乘客的相对固定场所,将其纳入非法营运组客点和售票点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非法营运组客点和非法售票点根据区域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整治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组客点业主单位和经营者的告诫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单位: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局;完成时限:今年底前启动相关工作,长期
4、推动)(三)开展长途客运接驳点治理。对设置在我省境内、我省长途客运企业设置在省外的长途客运接驳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要求做好接驳台账、接驳信息报送、违规行为抄告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接驳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健全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接驳运输企业台账、动态监控等信息及接驳运输接驳运输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予以纠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对该线路停业整顿直至消除隐患。要将日常接驳情况作为长途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安全风险评估重要内容,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不再许可运行。(责任单位:省、市、县交通
5、运输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局;今年结合全省长途客运班线经营期限集中届满强化整治;2023年强化治理效果)(四)开展高速公路“黑服务区”治理。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周边“黑服务区”开展治理工作,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和安全。组织摸排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为长途客车旅客提供就餐、临时休息的场所,汇总形成本地场所台账。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对其经营资质、安全、卫生、消防条件和价格行为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旅客提供优质、价格合理的餐食,确保环境安全。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要督促服务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别在夜间要安排专人引导客运
6、车辆停靠,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和侵害旅客利益的服务质量事件,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核查、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道路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完成时限:今年巩固集中整治成果;2023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保畅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试点县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二)严格规范执法。各地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司法衔接,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及时按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侦查,依法进行打击。(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地要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配合不好、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四)强化宣传报道。各地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宣传媒体,对专项治理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及时曝光非法营运行为,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要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收集、报送。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查处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