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分析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分析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摘要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二者是辨证统一的,能够合理地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二者进行结合,是金融监管能保证金融创新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是金融创新成为金融发展的持续动力的源泉所在。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金融业的巨大发展,市场上金融的自由化发展愈演愈烈,金融创新也是不断翻新,以前老旧的银行监管体制已经开始不能满足当前金融业的变化形势,这必然将会给金融监管造成一定影响,更有甚者导致其严重失灵,进而造成金融危机不断出现。这将会给银行监管和金融安全网带来严重的后果,进而产生了严重的金融风险,并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同时也将造成给银行乃至金融业自身监管成本增加。关键字:金
2、融创新,金融监管,辩证关系,现状,对策引言由于2001年我国加入WT0,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这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的性的挑战。为了弥补我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之间的差距,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我国金融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在会上制定并修改了银行监管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等较为重要的相关金融法律。通过这些法律给我国金融银行业的有效合理告诉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平台,但是我们还是不能仅仅通过这就说我国发银行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完善起来,已经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我国银行和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仍然不科学和合理,所以在该方面仍拥有较大的
3、改进空间。金融监管体系,又称监管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管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其中,人民银行是监管体系中的主体。比较完善的、理想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种独立、开放、统一的体系,即完全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和地方政府领导的直属国务院的金融监管体系,与货币发行、政策制定、资金清算、代理金库等业务彻底脱钩,避免其他方面的干预和干扰,可以自由开放地监管不同行业和部门,成立统一的完备的非条块分割的金融监管委员会。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一套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法律
4、体系,该体系具体由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及2003年修正案、银行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组成。这些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维护金融业的稳定与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造就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律平台。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断定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已无创新的空间。从历史看来,一个世纪的金融创新都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金融创新也存在金融风险。如果金融创新缺乏有效监管,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一、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相关概念简介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来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
5、全可靠和健康地发展。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体目标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和新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出现并被社会广泛接受。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金融创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于整个金融体系可能会导致金融脆弱性,影响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初衷并非是要限制金融创新,而是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完好和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金融的经济助推作用,其实质是介入金融体系的政府活动,目的是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健康发展。二、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
6、必要性金融创新的概念是通过将金融领域内部各种关键要素创造性变革和重新组合所引进或者创造的新事物。伴随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的发展,金融创新现在已经开始变成当下金融发展的一个较为显著的特征。经过统计发现,近年来我国的金融创新形式,无论是在工具上和品种上,还是在金融体系的制度上都获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与发达地区和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与其之间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因此,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言,金融创新的发展必将会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实施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有两方面:主要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需要。金融业是以货币信用、证券及保险业务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特殊
7、行业,与国民经济整个运行息息相关。一旦金融机构发生金融危机或者经营失败,必将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后果。伴随着国民经济关系的信用化和经济的迅速货币化,以银行制度和货币信用制度为主体的金融结构开始拥有越来越广泛和深刻的扩散性和渗透性功能,它已经开始具有影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全局利益等特殊的全局性和公共性。因此,只有加强对社会金融业的监督与管理,才能引导和促进金融业发挥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影响作用,推动国民经济的良1贾瑛琪、国际化全能银行的经验启示J中国金融.2006.(24).2唐双宁、加快金融创新是中国银行业当务之急切中国银监会网站.2006.3张秋艳.原艳青:“成熟完备的银行监
8、管”,现代商业银行2004年4石丹、金融创兴系统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循环。三、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从某种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银行监管放松的标志是金融创新,银行监管还通过其对交易费用、金融创新以及竞争行为的作用的控制来管理金融机构的效率。在现实中,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更多的金融危机开始在金融创新获得繁荣的同时发生,所以这又需要人们加强银行监管。这种暂时逃避管制和再控制管理不断往复的过程,使得银行监管和金融创新的静态平衡在现实中根本就无法实现。事实上,银行监管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不是静态行为,银行监管要随着金融创新的改变时刻进行相应地改变,更确切地说,银行监管制度的设计必须根据社
9、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做出改变。风险管理、银行监管和金融创新三者相辅相成,不仅仅是单纯地依赖于银行监管,银行业必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这才是金融创新对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金融创新的步伐越快,由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就增加。金融创新力度越大,监管者就越来越不容易弄清如何监管这些创新产品,越难以跟上其步伐,因此这些都给新的潜在风险提供了存在的条件。随着银行经营的日趋国际化和复杂化、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银行的监管者要想连续地跟踪某一特定银行机构的风险的可行性越来越小,这使得迫使监管者只能将更多精力放在监管银行的内控制度本身和其自身的执行情况上。四、我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一)我国金融
10、创新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实体经济正迅速扩大对金融创新的需求量同时,也在不断提高需求层次,尤其是由于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必将会加快加速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此外,由于外部金融机构届时也必将广泛地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这将直接引起我国金融行业必须要进行金融创新,创新业务以此来满足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要求。同时由于金融业内部竞争的加剧,也将使得我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必须要加快金融创新的速度。此外,由于国际金融的发展趋势改变的原因,我国金融监管届时也必将越来越放松,而宽松的外部条件也将有利于我国金融创新。因此,在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我国金融创新必将会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金融创新并将逐步成
11、为促进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绝对决定因素。在经历金融创新之后,各机构间交往越来越密切,形成了以资金联系为基础5刘延冰、洪梅:“金融监管如何为金融创新服务”,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2003年6李金洋、”加入WTO中国银行法制的局限性及克服”,法律科学2002年7非利普.伍德、国际金融的法律与实务,香港出版社1999年版8申温清、张真、张新艳、金融监管的问题及建议”,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年3月9黎四奇、“对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的评析与思考”,法律科学2004年6月的伙伴关系,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这样.任何一个部门出现问题都将迅速波及其伙伴,形成所谓的多米诺丹牌效应,进而破坏我国的金融系统整个的稳定性。由
12、于近年来大量的金融电子产业的创新,使得在增强我国金融活动效率的同时,也同步产生了新的电子金融风险。比如:网络安全问题、电子犯罪、计算机病毒等等。电子风险的系统性特征中具有明显性,那么伴随着我国和国际上金融业业务的电子化的程度不断加深,那么这种新型的电子金融风险将会越来越拥有强大的破坏力。随着世界经济与我国经济一体化步伐逐步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范围迅速增加,国内市场的影响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我国金融企业在与国际市场中进行金融角逐时将面临更直接、更多的国际市场风险,这对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的需求越来越大,金融业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主要有汇率期权、商品期货、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等等,由
13、于日益增加的金融创新的需求,导致外资流入我国市场的规模也不断地增加。国际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及其两者之间的一体化的速度的加快,这必将会引起对互换交易、货币衍生工具以及汇率的需求增加。那么,随着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和国内金融市场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飞速发展,这将会提高我国金融创新速度必须要加快。因此,我国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将是大力增加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二)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的方面有以下几个:首先是金融监管的内容狭窄,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的金融监
14、管主要包括着重传统的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重审批轻管理以及其它的一些创新金融业务。重国有银行,看轻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它银行的问题,不能做到完全的金融监管。其次是金融信息的曝光相对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和金融自身监管,金融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强,尤为严重的是这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和强制性,金融数据资料自身编报的盲目性比较大吗此外还有金融信息披露的程度和范围都不够,信息不完备,内容比较单一,缺乏专门的传播中介机构和开发金融信息的部门,使得金融信息一直以来是在较低的水平上利用和传播。五、针对我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监管对创新的无意识
15、强制性推进和创新引起的监管手段或体系的被动调整完善,决定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即没有金触监管,就没有金融创新,没有金融创新,也就没有金融监管的逐步完善。金10李金泽、“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版)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矛盾对立,形成了“创新一一监管一一再创新一一再监管”的良性动态循环博弈发展过程。如果纯粹的只着重关注金融创新,不注重金融监管的加强,这就有可能导致新的金融风险,那么接下来的金融效益也就没有条件再继续下去;然而,仅仅单方面强调金融监管,而不兼顾金融创新,就有可能降低金融发展自身的活力,严重的话可能会阻碍金融的发
16、展。因此,只有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二者的关系,掌握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在创新中监管,在监管中创新,才能共同发挥两者的效用。适度进行金融创新。实施有效的风险监管,防范金融危机。必须首先从立法上对风险监管进行规范因此,深刻认识金融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从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保险业、证券交易所调研不同金融创新的,行为并进行法律规范,保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口”;其次要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管效率。伴随着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必将会造成不同金融业务之间的产生交叉的可能性增加,这就必然会出现重复监管或者监管真空,从而造成监管效率降低和监管成本过高二者相互矛盾。因此,建议银监局、央行、证监会、保监局能够做到统一,四者之间能够联合起来建立一个金融服务局,该服务局专门对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