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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绥德县人民政府编制日期:2023年4月目录一、编制依据4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5(一)指导思想5(二)整合思路61、“十四五”总体目标72、“十四五”总体规划7(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9(四)2023年年度规划目标10三、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10(一)整合项目实施区域10(二)主要产业布局11(三)2023年计划实施产业项目12(四)就业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13(五)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内容和区域13(六)易地搬迁后扶项目实施范围和区域14(七)巩固三保障成果实施内容和区域14(八)项目管理费实施范围和
2、区域14四、资金投入概算14(一)资金总投入14(二)产业资金投入14(三)就业项目投入15(四)乡村建设行动投入16(五)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7(六)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7(七)项目管理费17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7(一)产业发展补助标准17(二)绥德县农村庭院经济奖补标准22(三)林业产业补助标准25(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补助标准30(五)其他项目补助标准30六、实施步骤30七、保障措施31(一)组织保障31(二)资金管理制度32(三)监督检查及审计32(四)做好统筹对接33(五)建立健全项目库34八、绩效管理34(一)全面落实绩效管理34(二)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35(三)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
3、35(四)2023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目标351、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352、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363、其他项目绩效目标371、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2、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缚他直99Q彳F1统筹整吝麻政涉农资金多施方案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3】3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
4、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3】14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发【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
5、【2023】30号)、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3】38号)、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榆发(2023)4号)、榆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榆政财农发生【2023】78号)、榆林市财政等11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贝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357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
6、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榆乡振发【2023】48号)、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绥德县委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县当前涉农整合资金实际,现就统筹整合我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
7、落实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逐项分类调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我县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整合思路2023年度,由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组织水利、农业、林业、发展改革和科技等相关部门深入各镇,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8、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全面研判全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经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策,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2023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科学确定今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所需资金的需求,根据目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到位情况,结合实际,按照整合了谁的资金,就可以支持谁的事情,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可以打通使用,按照“按需而整”的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2023年预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金额28027.85万元,资金投向产业15721万元、就业项目203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8906.85万元、易
9、地搬迁后扶持项目35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220万元、项目管理费800万元。中、省、市专项衔接资金在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可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涉农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县级配套资金可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可用于配套中省市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保障项目招投标、设计、检查、验收等环节顺利进行,项目顺利实施。1、“十四五”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脱贫人口、边缘户、监测户、突发性困难户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
10、改善,最低保障收入达到8000元,“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部得到保障且进一步提升改造,农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壮大发展,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和通讯服务得到提升,农村物流全面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农民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2、“十四五”总体规划2. 1.产业规划以发展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农业经营、产业基础为主,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农产业加工业、新业态(农业示范、农业产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型经营主体、农业自然资源、物流基础设施等十项农业发展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2亿元重点扶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监测
1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个户农业产业以稳定增收为主,计划投资5亿元发展10万亩高标准农业示范田,形成特色农产品种植片区发展模式,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向机械化产业模式发展,投资2亿元发展5万亩高标准苹果园,计划投资1亿元发展5万亩红薯产业,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改善农产品种苗提升及实验示范点建设,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发展养殖示范小区建设(养牛场、养羊场、养猪场)。2.2. 生态规划以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修复、山水林天湖草治理、耕地保护与提升)、农业循环(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利用)、农业环境治理(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化、农用地膜覆盖)、农村环境治理(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
12、活污水等)、农村生态聚落体系、村容村貌、农村社会服务设施(农村基础教育、医疗等)为主。“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抓退耕还林、流域治理等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农业循环及农业环境治理,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计划投资15亿元用于农村教育发展,计划投资1.5亿元用于农村医疗建设及救助等。2.3文化规划以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乡村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生活为发展主线,聚焦乡村居民思想教育、乡村文明创建、绥德乡村新风、农耕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乡村文化设施、乡村文化服务网站、乡村文化
13、服务队伍、群众文化服务、农村文化作品创造、乡村文化产业等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乡村阵地、乡村队伍、乡村文化作品创作等方面,计划投资2.5亿元用于发展我县红色文化资源及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景区建设,以旅游促发展。2.4人才规划以培训新型职业农业,培训基层人才,大力实施三支一扶、招聘特岗教师,向基层进一步倾斜招聘公职人员,继续实施第一书记选派及驻村工作队,加大基层人才数量,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期,培训1万人次,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次,计划扩大招聘基层乡村教师500人,计划轮换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300人次。2.5.组织规
14、划以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村级自治体系、社会治理方法、公共服务平台为主线,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农村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农村带头人优化提升、乡村党员力量培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村自治水平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群团组织改革、农村经济组织规范、乡村法治建设、乡村德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乡村政权建设、基层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服务系统建设等内容为基础,建立健全农村组织振兴。(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依据中、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绥德县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抓手,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动力,按
15、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总体规划思路,形成绥德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3-2025年的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到2025年,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兜底能力和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按照全县“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组织105个脱贫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到镇到村到户为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山地苹果、中药材种植、红薯产业、设施农业、陕北杂粮、畜牧养殖等特色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