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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及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及产品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05-341660-04-05-945968建设单位联系人武爱民联系方式5081建设地点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中药产业创业基地B区11号楼D座地理坐标(115度44分44.938秒,33度48分30.9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30中药饮片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第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3、中药饮片生产”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
2、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比()2.8施工工期2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6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徽亳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的批复(皖政秘200113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亳州经济开发区现代中药产业园规划环
3、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亳州经济开发区现代中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评函2012781号)跟踪评价名称: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函(亳环书20194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要求(与本项目有关)本项目情
4、况符合性进一步论证和明晰产业园产业发展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不符合主导产业的未入园项目不准进入,已建成的项目应逐步搬迁;严禁建设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园。本项目属于中药饮片加工,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符合进一步论证产业园集中供热方案,并尽快实施。产业园内企业禁止建设燃煤锅炉;加快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热源均采用电能,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产业园应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排水系统。加快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产业园配套管网建设
5、进度,污水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部新区污水处理o符合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产业园内所有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中药饮片制造属于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第4小项“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生产,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
6、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登记信息表,项目代码:2305-341660-04-05-945968o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亳州市“三线一单”文本可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
7、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四周边界的昼间和夜间的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固废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于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用于生产、办公,能耗符合正常要求;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安徽亳州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
8、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可知,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经对比“重点管控类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符合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亳州高新区,根据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境负面清单如下: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类项目入区。禁止新引入基础化学原料、农药、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化工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
9、企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原矿冶炼、水泥、印染、染整、铅酸电池、皮革糅制、毛皮鞅制、纸浆制造、造纸等制造业项目。禁止引入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类项目。禁止引入专门从事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项目。禁止引入上述产业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主导产业及配套的上下游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未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的、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经对比,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亳州市“三线一单”内容管控要求。3、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2与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技术政策要求(与本项目相关)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清洁生产
10、:鼓励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生产过程中应密闭式操作,采用密闭设备、密闭原料输送管道;投料宜采用放料、泵料或压料技术,不宜采用真空抽料,以减少有机溶剂的无组织排放。有机溶剂同收系统应选用密闭、高效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溶剂回收率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应密闭式操作,设备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符合水污染防治:废水宜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含有药物活性成份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企业向工业园区的公共污水处理厂或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应进行处理,并按法律规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废水依托基地污水处理站(现代中药产业创业基地污水处
11、理站,以下全部简称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粉碎、筛分、总混、过滤、干燥、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应安装袋式、湿式等高效除尘器捕集O有机溶剂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一冷凝、离子液吸收等工艺进行回收。产生恶臭的生产车间应设置除臭设施。粉碎、筛分、炒制、煨制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安装袋式除尘器。项目无中药提取工艺,不使用有机溶剂。符合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中药、提取类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鼓励作有机肥料或燃料利用。项目无提取工艺,无提取药渣产生。符合4、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3与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
12、保护规划符合性要求(与本项目有关)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实施窑炉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玻璃、铸造、有色、焦化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火电、水泥行业绩效提升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加强建材行业全流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不达标燃煤设施清理整治,加大皖北地区散煤清理力度,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领域散煤治理。项目供热使用电能,不使用燃煤及锅炉。符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
13、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VOCs综合治理;推进皖北地区胶合板、家具制造等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进开发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使用量大的统筹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建设溶剂回收中心。项目工艺无VOCs排放源。符合5、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符合性分析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在2023年8月9日发布“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一皖发(2023)19号”,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14、筑牢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表14与实施意见(2023)19号相符性分析皖发201821号文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沿江15公里范围内做到“5个合规”。新建项目全部合规,环保和安全达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行业先进,产品属于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项目位于亳州市高新区,厂界距离淮河支流涡河最近距离约8.0km,属于技改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行业先进。符合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
15、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项目位于亳州市高新区,属于中药材加工行业。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符合新建项目进园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应当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合规园区;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的在建重化工项目位于亳州市高新区,属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符合项目,难以整改达标必须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合规园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园区。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各自进行预处理,且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纳管标准。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6、安徽省2023-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