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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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运行维护质量保证要求。本技术规范适用于XX省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SO2、NOx.HC1、C0)及有关烟气参数(流速/量、温度、压力、含氧量、湿度)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八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

2、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连续监测系统(CMS)continuousmonitoringsystem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continuousemissionmonitoringsystem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EMS。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fixed-sourcegason-1inemonitoringsystem用于实时、连续监控(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情况的设施、设备,包括CEMS、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站房

3、、辅助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日常巡检dai1yroundcheck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实施定期检查的活动。运行维护operationmaintenance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异常处理、数据标记等工作的活动。运行维护单位OPeratiOnmaintenanceunit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备品备件spareparts运行维护需要备用的易损易耗品、模块、组件以及整台分析仪表等。全系统校准system-wideca1ibration零气或标准气体通过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预设管线输送至采样探头处,经

4、过样品传输管线及全套预处理设施进入气体分析仪,对全系统进行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检测的方法。有效数据va1iddata在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条件下,CEMS正常运行所测得的数据。4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要求3.2 本要求3.2.1 立运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运行维护制度规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装备和保障设施,具体要求见附录A。3.2.2 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时查看在线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态,对小时数据有效性进行判别,及时标记异常数据并上传凭证。数据有效性判别与处理方法见附录Bo3.2.3 照本技术规范4.2运行维护内容和频次,根据CEMS说明书、测量原理、

5、运行环境以及污染源烟气排放特点,制定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规程。按照运行维护规程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其中未明确运行维护频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7天。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而失控的,应缩短运行维护的间隔时间。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参见附录C。3.3 常运行维护内容及频次要求4. 2.1采样系统5. 2.1.1完全抽取法完全抽取法CEMS采样系统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采样探头、加热保温装置、滤芯、电磁阀、采样泵是否正常,稀释抽取法自动监测设备还应检查稀释气供应系统以及稀释组件是否正常;b)检查采样管路气密性和采样流量是否符合要求;c)检查反吹系

6、统是否正常,反吹气源压力应在0.4MPa0.6MPa之间,定时自动反吹功能和电磁阀开关动作正常;d)每30天至少按照说明书要求保养一次采样系统,根据现场情况更换滤膜、滤芯、分子筛等易损件,清理采样探头、过滤器、采样管路、油雾分离器、流量计、采样泵等部件。4.2.1.2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CEMS采样系统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镜头净化装置的管路、风机、空气过滤滤芯等是否正常;b)每30天至少清洁一次分析探头角反射镜、前窗镜。4.2.2预处理系统4.2.2.1冷干法冷干法CEMS预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温控器温度设置及采样管路伴热是否正常,温度不低于120C;b)检查疏水、

7、一级、二级过滤器是否正常,疏水过滤器内部应无积水,一级、二级过滤器过滤效果和气密性良好:c)检查冷凝装置是否正常,冷凝管内应无积水、结冰现象,散热风扇运转正常;制冷器温度应在2C5范围内,超出范围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排水装置运转正常,气密性良好,排水畅通;d)每30天至少按照说明书要求保养一次预处理系统,根据现场情况更换滤芯、泵管等易损件。4.2.2.2热湿法热湿法CEMS预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温控器温度设置、采样管路和加热盒温度是否正常,垃圾焚烧及危险废物焚烧CEMS温度应不低于180C,其它不低于120;b)检查加热盒内气路连接是否正常,确保气密性良好;c)每30天至少按照

8、说明书要求保养一次预处理系统,根据现场情况更换滤芯、泵管等易损件。4.2.3分析系统4.2.3.1颗粒物CEMS颗粒物CE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空气幕系统鼓风机、风管、过滤装置是否正常;b)检查反吹气源压力是否正常,应在0.4MPa-0.6MPa之间;c)检查管路、伴热装置、流量计、等速采样装置是否正常;d)重量法的颗粒物CEMS,还应检查采样纸带是否完好充足,尘斑是否干燥,有无重叠现象;e)每30天至少按照说明书保养一次颗粒物CEMS,检查管路气密性,根据现场情况,清理采样探头、气体管路,校准光路偏差,清洁光学镜片并重新测试检测器的零点、跨度,清洗或者更换空气幕系统过滤装置。4.

9、2.3.2气态污染物(SO八Nox、00、HCI)CEMS气态污染物(SO2、NOx、CO、HCDCE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分析仪表光源光强电压、电流、温度、光谱能量等参数是否在设备技术要求范围内;b)热湿法分析仪还应检查气室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应不低于80KPa;c)稀释抽取法分析仪还应检查压比和稀释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压比应在0.380.53之间,稀释气压力应在0.4MPa-0.6MPa之间。4.2.3.3含氧量CMS含氧量Cv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氧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b)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氧化错错头、电化学法氧传感器。4.2.3.4流速CMSa)皮托管法:D检查压力传

10、导管线是否正常,应连接良好,清洁、无存水,压力变送器运行正常;2)每30天至少检查一次皮托管,确保反吹管路、控制阀工作正常,无松动、堵塞、腐蚀。b)热平衡法:每30天至少检查一次探头上的温度探针,确保无烟灰堆积;c)超声波法:1)检查鼓风机、连接管路、过滤装置等部件是否运行正常,及时清理更换;2)检查法兰孔是否堵塞,及时进行清理;3)检查涡街法探头位置是否出现偏移,出现偏移应及时进行校正;4)检查超声波能量转换器套管,确保无积水,排水畅通;5)每90天至少检查一次超声波能量转换器表面是否积垢并及时进行清理。4. 2.3.5烟温CMS每90天至少检查一次温度传感器是否积灰或被腐蚀,温度变送器测量

11、接线是否松动,传感器电信号是否符合要求。5. 2.3.6湿度CMS湿度CMS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湿度仪测量数据,数据应无异常变化;b)通入空气检查湿度CMS零点,测量数据应在1%左右。非在位式湿度CMS可通入氮气检查零点,测量数据应小于0.2%;c)检查湿度仪管路及连接状况,确保管路连接正常,密封良好,无积水、积灰、积垢。6. 2.3.7分析系统辅助设备分析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a)检查标准气体,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标准气体余量充足;b)检查压缩空气,保证气体无油、无水、无尘,压力在0.4MPa0.6MPa;c)检查废气排气管线应无堵塞、不漏气,当环境温度低于0C时,可

12、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排气畅通。4.2.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检查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状态,无欠费、死机、停机、传输中断现象,及时处理异常报警。4.2.5数据、测量参数和运行状态4.2.5.1抽查数据传输正确性,现场数据应与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接收的数据一致。4.2.5,2检查测量参数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是否与验收、备案一致,如需修改调整,应注明原因并填写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参数修改记录表,具体参见附录Do4.2.5.3检查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操作日志中有无异常操作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报警。4.2.6监测站房环境及辅助设施4.2.6.1检查站房环境及辅助设施,站房是否整洁、干净,站房温度、

13、相对湿度、避雷、防震等是否符合HJ75相关要求。4.2.6.2检查不间断电源(UPS)、空调、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给排水设施、避雷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4.3定期校准4. 3.1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每24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5. 3.2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6. 3.3无自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7. 3.4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抽取式气态污

14、染物CE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8. 3.5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9. 3.6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OMS每24小时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每30天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10. .7氧气C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11. .8湿度C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4.3.9CEMS校准技术指标按本技术规范5.1中表1执行,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等校准操作方法,按照HJ75的相关要求执行。4. 3.10校准数据应完整上传至污

15、染源自动监控平台。4.4 定期校验4. 4.1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6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应按照HJ75要求,采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准确度应符合本技术规范5.1中表1要求。5. 4.2当校验结果不符合本技术规范5.1中表1准确度要求时,应对颗粒物CEMS的相关系数的校正或/和评估气态污染物CEMS的准确度或/和流速CMS的速度场系数(或相关性)的校正。4.5 异常处理4.5.1 8:0017:00时间段内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其他时间段,应次日9:30之前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5.2 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在1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标记。4.5.3 对电磁阀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电源故障、数据采集传输故障等一般故障,应在6小时内修复。4.5.4 5.4CEMS不能正常运行超过24小时,应组织开展人工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天。4. 5.5CEMS不能正常运行超过72小时,应使用备用仪器。备用仪器投入使用之前应按本技术规范5.3、5. 4要求进行校准校验,使用时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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