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的安全操作16个安全控制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塔吊的安全操作16个安全控制要点.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塔吊的安全操作16个安全控制要点1、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2、塔吊的拆装必须配备下列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3、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4、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5、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体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2、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o6、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并设立避雷装置。7、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塔吊作业时,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8、塔吊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9、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达到380V,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
3、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并应鸣声示意。10、塔吊的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11、塔吊机械不得超荷载和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12、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开关,并采取措施降重13、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悬挂或堆放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14、遇有6级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15、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不大于20cm,然后进行下列项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16、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