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技术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技术要点.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技术要点(一)调查比例尺及数学基础贵州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的比例尺不小于1:1万,城镇土地调查比例尺采用1:500,独立工矿调查比例尺不小于1:2000o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56黄海高程系;标准分幅图采用3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省级数据汇总完成后,统一进行转换为8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报国土资源部。(二)基础数据选用原则为满足地类调查的准确性和现势性,采用国家统一提供的正射影像图(DOM)或我省更新调查制作的正射影像图(DOM)作为工作底图。当同一地区具有多种数据时,数据选用原则:同时具备航空和航天影像时,优先选用航空影像;同时具有多个时相遥感数据时
2、,优先选用最新时相的数据;同时具有不同分辨率遥感数据时,优先选用高分辨率数据;同时具有彩色和黑白遥感数据时,优先选用彩色数据。(三)充分利用已有更新调查成果做好农村土地调查2004年以来,我省陆续完成了9个县(市、区、特区)的更新调查,并开展了41个县(市、区、特区)的更新调查,共投入经费约4000万元。要充分利用已有更新调查资料,按照二次调查的技术要求,把更新调查的成果统一到二次调查的标准上来。(四)行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国家提供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民政部门提供的县级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作为各级行政区域控制范围;由该界线计算所得行政区域面积,作为调查控制面积。1、行
3、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确定省级的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国家提供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作为我省土地调查的行政区域界线控制。以图幅理论面积作为控制,计算图幅内界线各方椭球面积,汇总行政区域控制界线内所有图幅的面积,作为省级行政区域面积控制。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参照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的确定方法,由省统一制作计算。2、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提供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由国家统一提供。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域控制面积由省统一提供;乡级的行政区域界线采用省民政厅“建并撤”资料,行政区域控制面积由县(市、区、特区)确定。(五)耕地坡度分级根据规程,耕地分为小
4、于或等于2度、大于2度小于或等于6度、大于6度小于或等于15度、大于15度小于或等于25度、大于25度五个坡度级。每个坡度级再分为梯田和坡地两种耕地类型。其中,耕地类型由外业调查确定,耕地坡度级根据1:1万数字高程模型(DEM)测定,由1万DEM生成坡度图。将坡度图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进行坡度分级时,一般不打破图斑界线,一个图斑确定一个坡度级。当一个图斑含有两个以上坡度级时,一般以面积大的坡度级为该图斑坡度级。当一个耕地图斑面积较大、含有两个以上坡度级,且不同坡度级之间的界线明显时,可将该耕地图斑划分为两个以上不同坡度级。(六)田土坎系数确定为了保证田土坎系数测算的
5、统一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充分反映当地实际情况,田土坎系数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全省范围进行核查,经省级核查合格后使用。(七)零星地类调查零星地类指小于最小上图标准的图斑。调查中对耕地中的非耕地且实地合计面积大于IoOm2(0.15亩)小于最小上图标准的零星地类进行调查,在工作底图相应位置绘点注记,并记录在“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上,以便内业面积量算时扣除。O几种特殊地类的认定针对贵州省裸岩出露率较高,图斑破碎等特点,在实地调查中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地类认定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对于裸岩石砾覆盖面积N70%的耕地作为裸地处理;对于裸岩石砾覆盖面积70%的耕地按比例扣除。2、对“批而未用”耕地,按建设用地处理,不再按现状调查。3、对“未批先建”地类,按现状进行调查。4、对“三小”水利设施用地,以“坑塘水面”作零星地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