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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培训机构)政策一、政策内容:根据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泰财社(2019)1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IOoO元/人,中级工1100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总培训课时不得低于40课时,按照不高于15元/课时,最多不超过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总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4课时,培训课时24课时的,给予3
2、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课时在24课时以上的按照不高于10元/课时,最多不超过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培训内容不同,分别给予300元/人、720元/人和1200元/人的培训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在真实电商平台(含微店)注册成功的按照1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二、申领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剩余刑期不足两年
3、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三、申报程序:1申请。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由培训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统一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受理审核。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3 .公示。审核无误后,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4 .资金拨付。公示
4、期满无异议后,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职业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四、申请材料:开班申请;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教师授课记录表;学员考勤表;培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五、办理渠道:县(市、区)、功能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六、联系方式:市直、泰山、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七、声明及二维码:惠企惠民政策实行动态调整,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泰安双创服务平台泰山集结号”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