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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2、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具体措施、细化78条工作措施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3条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房屋市政工程、既有房屋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集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
3、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作业场所(工程项目)、班组(劳务队伍)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4、1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1)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履行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法定义务。(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措施,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建立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开展考核。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2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
5、会议,传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学习研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建筑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现浇混凝土模板、轨道交通隧道、基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工程等八个方面隐患识别指引以及重点检查事项,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2)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表,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一是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
6、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二是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把隐患、险情当事故对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本企业在国内发生事故的,必须坚持全国全市一盘棋,组织全市同类工程排查整改。二是省、市主管部门在本企业一个项目检查发现安全方面问题的,必须同步开展省内全部项目自查自改。三是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必须组织省内所有项目同类问题排查整治)。(4
7、)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房屋市政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推动企业真查彻改重大事故隐患。外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确实无法在“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每月至少1次到场检查的,应委托分公司负责人代理开展(委托书应由法人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分公司负责人,且只能委托一人,不能为项目经理)。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分包人员、专业承包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
8、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2)按照安全生产法等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位一线作业人员、每个岗位,实施穿透式管控,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3)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将项目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录入“市建筑工程劳
9、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在施工现场进行电子打卡。按照市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晨会”制度方案,由专职安全员与各班组长每天组织安全“晨会”,各班组当日作业人员全员参与,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4)实行危险源安全管理包保制,根据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分解细化重大风险管控职责分工,建立以企业分管负责人、作业场所(工程项目)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5)根据企业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4 .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
10、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相关警示教育影像资料要留档备查。每月组织1次防火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严格履行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危险作业班前警示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3)建立动火作业安全培训制度,尤其是开、复工的动火作业岗位、工艺变更、员工新上岗和轮岗,须先开展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涉及动火作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均须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建档备查。(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行动。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开
11、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检查,严禁电动车违规“进活动板房”“上楼”等,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5)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6)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是宿舍、办公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食堂操作间、储藏室等设置情况,燃气、灶具管理情况;生活区、办公区违规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救援车道等设置情况;临时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7)建筑施工等涉高处作业企业、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确保高处作业
12、过程中,人员站立在安全位置、安全带合格且系挂在可靠挂点,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均规范落实硬质围栏、安全网、安全绳等防护措施,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8)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9)严格落实动火联合审批制度。高层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批,一律不准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5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
13、动开展排查整治(1)组织开展工程发承包、专业分包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行为;承包单位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企业或个人资质挂靠、违法承接工程等行为。是否存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第一时间清退,并重新发承包和专业分包。(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一体推进安全培训教育
14、和技术交底,落实落细安全责任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3)房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相关企业、单位涉及作业场所出租的,特别是既有建筑(含分租式厂房)、经营性自建房业主单位(产权人)或管理机构要明确出租、承租双方安全职责,组织开展1次房屋安全使用安全大检查,针对违法建设、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擅自增加荷载、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违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6 .组织对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开展排查整治(1)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下同)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玻璃幕墙、斜坡、天桥等区域使用安全情况;老旧
15、小区改建、扩建、违建等情形。(2)开展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电梯、消防、充电桩等公用设施使用和管理情况;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情况。(3)开展防汛防涝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易受水浸区域防汛防涝措施落实情况;抗风能力较差的园林绿化防风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清淤作业情况。(4)开展装饰装修、危险作业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7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动态完善、调整企业
16、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操作性、针对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房屋市政工程“超规模危大工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1次。(2)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和应急避险知识及技能。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教育培训,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位和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二)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