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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2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1七、结论4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委东崇、西崇、大力村地理坐标项目地理坐标:东经 109 49 1.578 ,北纬 24 2 27.37
2、1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一、农业 01、林业 02- 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 材基地)用地面积(m2)80004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万元)13.3环保投资占比(%)11. 1%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 ”,即广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设置生态环 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
3、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相关分析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的规定: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 元 69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 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 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 点管控单元 26 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
4、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 6 个。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崇山村,属于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4。.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 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 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 态环境
5、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 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2表 1-1 来宾市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数环境管控单 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象州县12 个优先保护单 元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广西大瑶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 线广西来宾红水河珍稀鱼类自治区级自 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象州县县城下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 般生态空间象州县其他优先保
6、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象州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象州潘村-普和重晶石矿区重点管控单 元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 元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表 1-2 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 局约束1.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 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 公益林、天 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 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 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 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 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 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 执行国家、 自治区有关生态保 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
7、 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符合32.新建、扩建的“两高 ”项目 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 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 环评202145 号)布设在依 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 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3.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自治 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 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 规划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高效利用基本农田,采取水稻与甘蓝蔬菜轮作符合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 能,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 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 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 等行业 的落后产能和过
8、剩产 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行 业违规项目。项目为种植高标准蔬菜,为农产品基地类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 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 工等重污染企业。项目位于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基本农田,不属于高污染企业符合6.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不属于广西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已投入运行的 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排 放标准, 新建(扩建) 的县 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 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项目位于象州县寺 村镇崇山村高标准
9、基本农田,采取水稻 与甘蓝蔬菜轮作,无 废水外排。符合4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 北之江流域内的城镇和农村 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 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 污染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 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 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项目为种植高标准 蔬菜,为农产品基地 类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3.“两高 ”行业项目能耗及 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 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 水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 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 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 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 减排要求。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4.新建“
10、两高 ”项目应按照生 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 督管理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20 36 号)要求,依据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 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 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5.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 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 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 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 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 措施。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 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 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排放符合5环境风险 防控1.健全完善区域
11、性环境保护和 污染防治监管合作机制,继续 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 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完善水环 境日常监管及突发环境事件联 动工作机制, 完善联合监测、 预警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为种植高标准 蔬菜,为农产品基地 类项目,无废水外 排。符合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 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 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 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 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 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 替换。项目评价范围内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3.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空气质 量和大气
12、污染源监测,建立完 善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项目制定营运期污 染源监测计划和环 境质量监测计划符合4.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 警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 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 系。项目制订相应的应 急预案符合5.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危险废物 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增加砷渣、典型冶炼废渣 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 励有色、石化、化工等大型企 业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 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项 目农药包装废弃 物属于危险废物,单 独收集后,交由厂家 回收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 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用水 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市、 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 标体系;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 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 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 采。项目用水由崇山村地下水提供,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使用,不会造成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符合6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 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 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 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 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 确权登记,实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