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城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辖区开展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20条具体措施和40条具体措施,突出工贸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
2、防转型,为谱写城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二、专项排查整治范围辖区所有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排查建材、轻工、造纸、机械、工贸行业领域电气焊割作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 .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3、。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3 .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4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
5、上岗,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5 .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6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重点检查企业
6、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7 .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二)严打非法违法行为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未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人
7、员;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I;4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5 .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6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7 .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
8、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8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9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四、阶段安排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按照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工贸企业要对标城区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明确安
9、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中旬至8月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鼓励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份)。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专
10、项督导检查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制作专栏、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典型、实践典型、用好典型。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动开展
11、情况,于5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落实情况报送城区安委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20日、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城区安委办汇总梳理,上报城区党委、政府和安委会。从5月18日起,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16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8日的累计情况。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
12、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城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
13、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行业专家等力量参与,采取暗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城区安委办将建立“月调度、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如期有效开展。(四)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城区安委办将对辖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