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定.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有效控制风险、及时消除隐患、依法合规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相关定义)本办法所称行政相对人,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为影响其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所称约谈指导,是指省局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风险隐患或者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约见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负责人等,采取预警、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措施。第三条(工作原则)实
2、施约谈指导,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问题导向、警示与服务相结合的原贝I,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合规经营。第四条(约谈指导与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关系)约谈指导不影响依法需采取的其他行政管理措施。对依法需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行政处罚,认为应当同时予以告诫、指导和督促的,可以同时实施约谈指导。第五条(约谈指导方式)约谈指导一般以会议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书面或视频等方式。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的,应向行政相对人制发约谈指导函。对同类问题的约谈指导,可以采取集体方式进行。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联合实施。第六条(约谈指导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约谈指导:(一)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风险
3、的;(二)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或者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出现相关违法情形的;(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多次出现入网食品经营者违法经营的,或者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五)网络交易经营者未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扰乱或可能扰乱网络交易秩序的,或者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七天无理由法定退货义务的,或者经营者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六)经营者存在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七)直
4、销企业经营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或者存在突出问题的;(A)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九)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或者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违反商标代理法规或有关文件规定的;(十)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省局认为可以实施约谈指导的其他情形。第七条(职责分工)省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约谈指导牵头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并配合。第八条(参加人员)约谈指导由省局牵头处室(单位)负责人主持,与约谈指导事项有关的省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被约谈
5、指导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审评认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媒体记者等参加。约谈指导事项涉及重大问题的,省局负责人视情参加。第九条(约谈指导准备)牵头处室(单位)应当XX相关处室(单位)对行政相对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建议。第十条(约谈指导启动)牵头处室(单位)应当填报约谈指导申请表,报省局分管负责人批准。约谈指导申请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处室(单位)及相关人员、行政相对人及其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指导建议等。第十一条(约谈指导通知)牵头处室(单位)应当于约谈指导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相对人
6、送达约谈指导通知书。约谈指导通知书应当载明事由、时间、地点、联系人、有关要求等。事态紧急,需立即约谈指导行政相对人的,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可立即实施约谈指导,不再制发约谈指导通知书。第十二条(约谈指导程序)召开约谈指导会议,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会议主持人说明约谈指导事由、指出存在问题;(二)行政相对人就有关情况进行陈述;(三)参会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和普法服务;(四)听取行政相对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五)会议主持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六)行政相对人进行表态。根据工作需要,约谈指导可以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第十三条(约谈指导记录)记录人员要全面、客观、准
7、确地记录约谈指导内容,形成关于对XX的约谈指导工作记录,由行政相对人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约谈指导记录应当包括约谈指导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记录人员、事由、确定的整改要求及时限和指导建议等。第十四条(回避要求)参加人员与被约谈指导事项或者行政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五条(信息公开)就社会舆论关注事项进行的约谈指导,可视情况对外公布约谈指导相关情况。第十六条(整改反馈)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约谈指导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于整改时限届满前向省局和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第十七条(核查落实)省局牵头处室(单位)应当XX有关处室(单位)对行政相对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第
8、十八条(上级要求)上级机关对约谈指导工作作出安排或上级领导作出明确指示的,按其要求执行。第十九条(结果运用)约谈指导和整改情况按要求纳入相关监管领域信用档案。行政相对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约谈指导,或者经约谈指导后仍未消除风险隐患引发违法行为或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作为相关监管领域信用等级评定或者从重处罚的重要参考。第二十条(资料归档)约谈指导工作完成后,牵头处室(单位)应当按规定将约谈指导申请、通知、工作记录、整改材料、核查报告等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第二十一条(参照执行)各市局对市场监管行政相对人实施约谈指导,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XX省市场监
9、督管理局约谈指导申请表2. 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通知书3. 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XX的约谈指导工作记录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申请表事由时间地点主持人行政相对人省局参加处室(单位)和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及指导建议牵头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分管负责人意见主要负责人意见备注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通知书(X)市监(处室简称)谈字(一)号你单位在中存在(约谈事由),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范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予以约谈指导。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于年月_日时分至我局参加约谈指导会议。请你单位于月日前报送联络员及,并就约谈指导事项提前准备汇报材料(重点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准时参加约谈。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工作人员证明等材料(视情提出相关要求)。联系人:,联系电话: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10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XX的约谈指导工作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主持人:记录入:参加人员(包括主持人):事由:会议决定事项:(确定的整改要求和指导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