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轧辊模具3000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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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版)项目名称:山东金品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轧辐模具3000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金品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金品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轧辑模具3000吨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25-89-01-8383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与齐众大道交叉口北行200米路东地理坐标N36度49分33.571秒,E116度48分2.61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

2、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中:其他建设性质Y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3-371425-89-01-838396总投资(万元)105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0.4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俯是:用地(用海)面积(ri?)136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

3、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o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2009年9月取得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以及2023年1月取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1)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概况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2002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位于齐河县城东北部,毗邻齐河县城区,总规划

4、面积35kn,主要为工业用地,区域总体呈矩形,内有四分干渠、晏黄沟等水系穿过。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集贸易、仓储、金融、商住、旅游多功能、全方位开发于一体。按照总体规划及行业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体系,合理布局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冶金工业园、物流研发区、休闲度假区、综合生活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是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北部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档次的商贸市场为依托,综合民营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居住、办公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

5、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9)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区内机电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机械、门窗设备、电缆电线、变电设备等。(2)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入区项目(部分)控制级别,见表1-1。表1-1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部分)代码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全部(除电镀企业外)基本准入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属于“C3525模

6、具制造”,不属于电镀企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范畴,不在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禁止入区行业之列,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3)园区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鲁环审200997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鲁环审200997号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本项目属于“C3525模具制造”范畴,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关于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依托现有厂区自来水管网提供

7、。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本项目不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4)本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鲁环审2023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35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发展建议严控“两高”项目

8、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属于“C3525模具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定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

9、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号)相关要求。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与齐众大道交叉口北行200米路东,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可知,项目厂区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准入行业控制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的相关要求,项目的选址合理。租赁协议见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2。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10、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25-89-01-838396,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重要

11、区。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见表1-4。表1-4德州市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YS37I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齐河县2.39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齐河县9.2YS37I42511I(X)20徒骇河齐河县1.53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

12、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9分33.571秒,E116度48分2.612秒,不在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里的内容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

13、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达至U40gm30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即35gm30根据2023年基准年自德州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中齐河县烈士纪念馆监测站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SO2、NOz年均值、CO、O3年平均质量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PMzs基本污染物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为不达标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西路与齐众大道交

14、叉口北行200米路东,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编码为YS371425231000I)o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拟建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类

15、,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H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n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县分局2023年01月-2023年08月份地表水监测结果数据,现状监测的水质指标中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齐河县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属于晏城街道控制单元,(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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