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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混凝土砌块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304-370612-04-01-6325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孙格庄村地理坐标(东经121度这分8.279秒,北纬37度空分42.5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牟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4-3706
2、12-04-01-632577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一用地(用海)面积(m2)4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山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
3、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拟建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三。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山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
4、的环保措施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发改体改规2023397号),拟建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2)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烟政发20237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
5、2310号)符合性分析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烟政发20237号,2023更新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四),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内配置水喷淋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表11烟政发20237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拟建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禁止准入事
6、项。符合2.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两低三高”项目。符合9.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类别。符合10.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厂)。19.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
7、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要求4.严控低水平、高污染、同质化的普通铸件项目建设。对于高端装备及配套零部件铸造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要共同会商,积极支持。拟建项目不属于铸造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企业须在后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手续。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新建和
8、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属于清洁能源。拟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建项目车间内配置喷淋抑尘装置,水泥筒仓配置仓顶脉冲除尘器,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有洗车平台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拟建
9、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2023更新版)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属于玉林店镇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7061230004),具体要求如下。表12与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符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 .昆布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保护。
10、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拟建项目不在昆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污染物俳放管控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拟建项目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拟建项目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拟建项目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土地资源利用要求。符合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区、市)启用“三区三线
11、”划定成果作为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207号)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108号),烟台市制定了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并已组织实施,并编制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207号,2023年10月14日),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综上,拟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
12、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拟建项目产品及生产设备不属于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3)拟建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禁止和限制类,因此拟建项目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4)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禁止和限制类,因此拟建项目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综上所述
13、,拟建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3、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I-二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I项目情况I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
14、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企业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手续。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据环境影评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已进行环保设施的同步设计。符合(2)与“气十条”、“水十条”、“土
15、十条”符合性分析表1.4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进城市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拟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仅涉及设备的运输、安装。符合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