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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结合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及国家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煤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煤炭行业特有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工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技能等级进行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采取本人自愿,严格按“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评原则。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的
2、目标是在企业内部形成一条畅通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职业培训、鉴定渠道,建立一支以中级工为主体,高级工为骨干,技师为带头人,劳动力结构配置合理,能适应企业经济、技术发展要求的技术工人队伍。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及主要职责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和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领导,方案、实施办法和考评成绩的审定工作。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公司劳险部部长担任,副站长由职工培训中心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培训中心,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在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重煤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其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内职工职业技能鉴定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工作,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Q(三)建立和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档案,对考评员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和负责考评员的聘任、解聘工作。(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收支管理。(五)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发布技能鉴定信息。(六)促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搞好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七)负责鉴定成绩的汇总上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由
4、各单位的劳险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培训的工作人员组成Q其主要职责:(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登记工作。(二)负责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资格初审。(三)负责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四)负责对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登记工作。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受上一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条件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在规定的工种、等级范围内,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人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第十一条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可承担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职业资格鉴定;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的职业资格的考评。第十二条考
5、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考核理论知识,熟悉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思想素质好,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三)考评员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及以上任职资格;高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任职资格。(四)考评员应严格遵守考评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对其亲属、师生、师徒的职业技能鉴定,应主动申请回避。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或取消考评员资格。第十三条考评员管理办法四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及申报条件第十四条公
6、司职业技能鉴定站主要对煤炭行业采掘、机电运输、通风与救护等三大类的33个特有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一)属下列人员应实行职业技能鉴定:1 .技校、职业中学和各类技术等级培训班毕(结)业生;2 .学徒期满的学徒工;3 .煤炭行业三大类工种相互改变,其改变工种或离开本工种岗位一年及以上又回到原工种岗位的人员;4 .其他必须经过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二)为贯彻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从2007年起,凡各单位新招工或补员招工,都必须先经集中培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录用。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一)参加工作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并经
7、过初级专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可申请初级技术等级鉴定。(二)参加工作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申请中级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三)参加工作并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申请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四)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技师培训和资格鉴定。(五)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技师合格证书)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可申请高级技师培训和资格鉴定;(六)参加国家部级或重庆市级岗位技能竞赛并被评为技术能手者,可直接申请参加本工种技师资格培训和鉴定。获奖者,可直接申请参加本工种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
8、(七)参加公司级岗位技术练兵比赛获得岗位技术标兵者,可直接申请参加本工种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获得岗位技术能手者,可直接申请参加本工种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八)经过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级职业技术培训班毕(结)业人员,也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九)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的人员,在申报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鉴定时,可免理论考核;(十)经评估合格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校、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时可直接参加初级职业资格鉴定;两年制的技校学生,毕业时可直接参加中级职业资格鉴定Q五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时间定为
9、6月和12月,若逾特殊情况,也可增加鉴定次数。每次开展鉴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站应提前一个月公布鉴定时间、地点、工种和鉴定等级、以及收费标准0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或规定手续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申报程序:(一)凡符合中报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到所在单位劳工部门报名,并领取和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经单位初审合格后,方可报职业技能鉴定站。(二)属申报高级工或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在完清第十八条第一款基本项手续后。另附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初评的材料,并签注意见同意后,报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才能参加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培训和鉴定。第十九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毕(结
10、)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由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提前两个月向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并领取和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后,按相关程序办理。第二十条其他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可直接到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后,报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签发准考证。接受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六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及方式第二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主要考核评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一)技术理论考试。煤炭行业特有工种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题为依据。各技术等级技术理论考试方式分别采取:1初级工考试以口述或笔试
11、的方式进行。2 .中级工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3 .高级工考试以笔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4 .技师考试以结合我公司生产对技术理论要求的实际,对考试题增加一定难度,采取笔试和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二)实际操作技能鉴定,应尽可能的同解决生产技术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以及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根据煤矿采掘工种井下作业的鉴定难度,采掘工种可采取“模拟操作”的形式进行。其他技术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实作鉴定,亦可选择典型工件或作业项目。七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第二十三条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考核鉴定机构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的
12、结果;是劳动者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单位录用、任职和对劳动者确定相应待遇、支付报酬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劳务输出的主要证件。第二十四条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权限。经鉴定合格者,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列表造册,报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核准后,签发相应等级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重煤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第二十五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填写及编码。统一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其编码、印鉴按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必须建立职业技能资
13、格证书的核发档案和统计工作。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须妥善保管,遗失者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向原颁发机构申请按原编码补发。八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用管理第二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办法。(一)培训时间及地点鉴定前,由技能鉴定办公室组织对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按鉴定的工种级别进行一周的技能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也可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方式进行Q(二)培训教材和大纲:原则上使用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教材和大纲。(三)培训的任课教师: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形式,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第二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鉴定费由
14、培训中心代管,独立建帐核算,接受公司审计。第二十九条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培训鉴定费。(一)经本单位同意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司职工,其培训费、鉴定费收取办法及标准:1 .申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等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费,分别按每人每次200元、250元、300元和350元的标准,由公司从培训费中支付2 .申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等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费,根据工种和等级分别按每人每次120元、150-200元、200-250元和300350元的标准,由本人给付。(二)未经单位同意的公司职工和公司外人员,直接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其培训费和鉴定费均由本人给付。九技术工人待遇第三十条对技能鉴定合格并经所在单位聘用者,按照岗位的不同,分别给予一定的补贴Q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工人岗位补贴考核办法,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对经单位考核不能发挥作用的人员取消其岗位补贴。第三十二条各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补贴考核发放办法必须报劳险部备案。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发放的技术工人岗位补贴进入员工个人工资总额和劳工统计报表Q十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矿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委员会。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