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安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免工作,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核,确保推免生的质量。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2、、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副校长、纪委书记等为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四条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各类推免生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章推免生基本条件第五条推免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六条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3学年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