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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功能规范能源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6月5日一、工作简况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2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3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4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4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4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4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4九、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4十、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5十一、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5十二、其他予以说明的事项5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与编制背景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
2、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8)100号)的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能源互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组织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功能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为了规范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互动功能,明确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在能量互动、信息互动、业务互动等方面的具体功能要求,为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高效互动提供标准化支撑。2.工作过程2023年5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能源互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建标准起草编写组并确定编写组召集人。2
3、023年3月,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标准编写组讨论会,讨论了标准的大纲内容及工作计划,明确了标准编写单位的任务分工。2023年9月,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写组讨论会,对标准的草案框架及有关技术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初稿。2023年8月10月,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标准编写组对标准初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对标准初稿进行多轮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初稿的修改稿。2023年3月5月,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标准编写组对标准初稿的修改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对标准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2023
4、年6月,标准编写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形成修改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3.本标准参编单位主要起草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务分工: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1 .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遵守现有相关的法律、条例、标准和规范,基于能源互联网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发展现状、工程应用调研分析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求,同时兼具一定的前瞻性。本标准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是为应对分布式发电系统接入能源互联网的互动需求,满足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对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电发电系统互动的监管要求。明确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电源互动的功能规范,对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在能量互动、信息互动、业务互动等方面应
5、满足的相关功能要求进行规定,为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电源的高效互动提供标准化支撑。本标准适用于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互动。2 .主要内容本标准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1)目次;(2)前言;(3)标准正文,共设7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能量互动功能、信息互动功能、业务互动功能。其中:1)范围: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标准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规定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规定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应满足的条件和功能;5)能量互动功能:规定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在能量互动方面应满足的功能要求,主要分为6个方面:一般要求、电能
6、质量、有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调节、异常响应、接口;6)信息互动功能:规定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在信息互动方面应满足的功能要求,主要分为5个方面:一般要求、项目信息、运行信息、交易信息、信息通信;7)业务互动功能:规定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在业务互动方面应满足的功能要求,主要分为3个方面:一般要求、运行业务、市场业务。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无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无。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无。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功
7、能规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九、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无。十、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无。十一、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十二、其他予以说明的事项关于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变更: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互动功能规范于2017年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网研究室提交立项申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3年下达组织机构调整安排,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网研究室整建制全员划转至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计划下达后,一直由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负责编制工作,故将该标准牵头单位变更为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