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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实验试剂药品的管理,保证科研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一、试剂的保管。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2 .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3 .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4 .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5 .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制度。6 .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分管院长签字。7 ,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8 .定期检查试剂
2、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9 .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10 .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11 .存放试剂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12 .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未用完或长期
3、不用,应放回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13 .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14 .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禺人。15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16 .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二、试剂的使用1取用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
4、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再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2 .取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可再倾回原瓶中。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口,以免淌下的试剂沾污或腐蚀瓶签。3 .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所用药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4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院长批准签字。三、废弃物处理1实验室工
5、作人员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4 .实验室应不断改善实验方法,尽量减少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对自身有能力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可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危险废弃物处置压力。5 .一般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的处理规定:(1)废气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2)废液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
6、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有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3)废渣和废固过期药品、浓度高的废试剂等必须保持标签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装暂存,不得随意掩埋或倒入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空药瓶、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感染性废物必须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6 .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废弃物专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和收集知识。各单位要制定
7、本单位废弃物收集及贮存工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废弃物进行清运。7 .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责任意识,普及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8、,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全部实验场所。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我校全体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职工和申请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校外I旦人贝。第二条管理职责(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的建设、维护,并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二)各学校、科研单位应将实验室安全培训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督促本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开展在线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三)各学校、科研单位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
9、学校、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的运行管理,确定学习与考试内容,确保本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顺利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的在线学习和准入考试。各学校、科研单位根据各自专业实验室特点,按需建立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进行教育培训、操作培训和准入考试。第三条准入要求(-)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等新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含培训和考试)纳入学校新生入学教育,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学习和考试合格、并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非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二)师生如需要进入需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经学
10、校(或科研单位)指定的指导老师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各学校、科研单位可根据实验室专业的特点确定试题内容、考核时间等并在学校留档备案。(三)从事特种仪器设备和生物有害及存在其他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须由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到指定部门,经专业培训或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四)非本校人员需要进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须经学校或科研单位批准,所在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合格后,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实施方案和结果须报学校或本单位备案。(五)师生进入
11、实验室之前,学校或科研单位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六)对于在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员,本人必须书面查找原因,同时由学校或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产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预防办法,并制定整改措施;如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须作相应的检查,经重新教育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第四条学习内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须不断充实本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安全内容,参加学校、学校(或科研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学习内容包括:(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实验室常规
12、性安全(水电、消防等)、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四)专业实验室根据专业特点学习相关的专项安全教育和设备的操作规范(流程与注意事项)等。(五)对环境有危害的各类实验,须进行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第五条学习方式(一)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二)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其他网络或书刊等形式自行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三)通过学校和学校组织的实验室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培训、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个人防护等安全讲座,或外出学习考察、参加校外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形式学习。第六条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取得(-)参加本学校、
13、科研单位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的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成绩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二)对于有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须经相关学校或科研实验室确认并予以授权方可进入。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本制度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保证实验室的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裤叉、背心等不严肃的着装进入实验室区,实验中丢弃的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二、实
14、验室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在工作过程中,用机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试完毕,要如实记录仪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状态,并关闭仪器有关的电源、水源。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负相关责任及相应的经济理赔。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室管理员批准。设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同时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节约水电。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严禁擅自拆
15、卸或改装。实验过程中如遇意外事故即断电源,同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如实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值班人员和报警。五、用仪器须预约测试时间,并请按时到达。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来,请提前通知,以便另行安排。若超过预约时间半个小时以上仍未到者,则取消本次预约。六、每次实验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台,并把清洁后的仪器和工具放回原处。定期清洁实验室,原则上要求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七、最后一位同学离开实验室以前应认真、负责地进行全面检查,关好门窗、水电、锁好门,严防事故发生。八、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相关老师批准,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出入。九、凡参加实验者必须遵守以上制度。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并通知其导师,再次违反规定者则取消其三周上机权利。对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