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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办2016102号白塔阪镇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我镇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以及科学办理服务学生的要求(即:高校在校学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助学贷款必须应贷尽贷;新入学专科以上学生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实现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济困难户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够成功办理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的目标。二、组织领导白塔皈镇成立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
2、员如下:组长:吴飞副组长:刘燕胡伟成员:方俊刘荣开余照兵蒲星光汪秀国钟良才王孝华王善炳叶凡安王文彬郭正民杨远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工作内容(一)时间安排:1 .宣传发动及核实信息:7月24日一7月31日镇广播站将面向全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宣传,电视台、网站同步宣传,各村引导群众收听和观看。(2)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发放。将宣传单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同时有针对性地发放宣传单,此项惠民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尤其是有子女在高校就读的家庭,更是耳熟能详。2 .组织贷款办理:8月1日开始全镇各村对本村在高校就读学生进行精准摸底,摸底类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信息,学生所在学校、专业、年
3、级、班级等。此外,各村要求本届高中毕业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村,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到镇。同时,镇政府根据各校反馈信息,做好与村反馈信息的比对与核实,确保学生信息精准。根据学生信息,对有需求学生进行上门宣传动员,并指导学生家庭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此项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包保干部也要做到包宣传、包发动、包督催、包办理。(二)办理范围:1 .安徽省内省属高校就读一律在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2 .安徽省外高校就读一律在国家开发银行。(三)受理地点:1农村商业银行梅山支行联系方式:顾批批3 .国家开发银行联系方式:金寨一中陈尚军教育局资助中心杨东(四)办理注意事项:1 .安徽省农村商
4、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I)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
5、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四、保障措施(一)各村村书记主管此项工作
6、。(二)从8月1日起,一周一调度。要求各村明确对象,精准掌握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精准扶贫,需要镇、村、金融等部门之间协调行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我镇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意义、目的和具体办理程序,使之家喻户晓。(三)加强诚信教育,培养诚信意识。为避免助学贷款风险,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四)建立资助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精心组织,确保生源地信用
7、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附件一、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二、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三、金寨县助学贷款支行名称服务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四、金寨县2016年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摸底表附件五、各村在读贫困家庭大学生名单附件六、省属高校名单附件七、放弃贷款承诺书附件八、个人放弃贷款说明登记表白塔皈镇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24日2016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
8、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9、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1 .申请渠道:(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借款学生通
10、过以上渠道申请后,原则上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信贷人员的预约电话。另外,今年各法人行总部设立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安徽学生资助网-资料下载”栏()公布。2 .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3 .贷款申请材料: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下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学校提供的生源地
11、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4 .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至高校账户,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5 .贷款偿还:
12、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四、特别提醒:1 .因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2 .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3 .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4 .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2016年安徽省国家开
13、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5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6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7 .学生本
14、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S)共同借款人的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
15、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6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二、贷款政策(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