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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金县各镇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指标及分值评分单位操作办法得分1组织机构加强打假工作的组织保障及责任落实。15建立打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镇政府打假办),配备镇打假办兼职人员1至2人,明确承担打假日常工作的机构职责,明确镇政府打假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在打假工作中的责任,10分;组有机构、人员、牌子;有镇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规定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列支镇政府年度打假日常工作经费,5分;O组有镇政府财务报表等材料,缺材料不得分。序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指标及分值评分单位操作办法得分2组织领导打假工作有序开展专项打假工作45按
2、照上级人民政府打假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打假工作方案,5分;O考有年度打假工作方案,有重点产品(7类)专项打假内容,内容明确,责任落实,无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不明确扣3分。落实工作责任,按各镇年度打假方案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的工作情况,40分;组有召开打假工作相关会议的记录,有打假工作检查的通知、执法检查记录、执法检查照片、打假宣传照片、检查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分类建档完善的,得40分;否则,按照完善程度扣分。对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15根据上级要求,镇打假办需将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制假售假严重的场所或者市场确定为辖区内打假重点(或警示)区域(每年需建立一个以上),
3、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期限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15分;组按照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有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材料,得10分,没有按照整治方案步骤开展工作的,缺少一个步骤的材料扣3分,直至扣完15分。序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指标及分值评分单位操作办法得分3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联动机制。25建立健全本辖区打假工作联络员制度,3分;O组有建立制度的文件,得分;否则,不得分。建立部门间打假执法联动工作机制,3分;考有建立工作机制的文件,得分;否则,不得分。主动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打假工作,10分;县打假办、各监督管门镇人民政府、镇打假办及其监督管理部门
4、的领导不重视,不按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打假工作的,不得分。镇打假办其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络不顺畅,或联络后不按要求配合打假工作的,不得分。镇人民政府、镇打假办其监督管理部门不积极提供人力支持打假工作的,不得分。镇人民政府、镇打假办其监督管理部门出现推托行为,未积极协调市、县职能部门开展打假工作的,不得分。镇人民政府、镇打假办其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未能积极履职,出现出工不出力行为的,不得分。配合本辖区外监督管理部门到本区开展打假工作,4分;现场组有本辖区外监督管理部门到本区开展工作的,由协助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说明材料(没有的不用提供说明材料),得分;有本辖区外监督管理部门到本辖区开展打假工作而又没有提供说明材料,经查证的,直接扣4分。对考核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5分。组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直接得分;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并已追责的,得分;发现问题但没有追责的,扣5分。4特别项扣分项10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情况严重而又屡禁不止的地区,被上级人民政府发督办通知,10分。县打假办被上级政府领导在会议、批示上要求进行督办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上级打假办名义向镇人民政府发出督办通知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