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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思考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思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民心所向,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施政重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是加强权力运行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清单式管理以其具体、明确和实操性强等特点,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流行的管理模式。继上海自贸区采用清单管理之后,中央提出要在各级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管理,这意味着政府管理升级将全面展开,我县随之启动“权力清单”工作后,必将对社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一、权力清单的定义及重要意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对“
2、权力清单”作出定义:“政府部门要拿出完整的权力清单,明白政府应该干什么,明白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防止公权滥用,使政府真正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还要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权力清单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进 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核心的核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2014年,中央部署新轮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时,要求公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十八届三中
3、全会进步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这为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二)是摸清权力家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重要抓手。行政审批就是政府部门权力的直接体现,公开权力清单是建立阳光政府的重要步骤,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把政府权力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利于让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清楚自身到底有多少职权,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同时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有利于理顺交叉重叠职责。推行权力清单制
4、度,通过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相近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有利明确责任主体,减少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利于问责。(四)有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容易使监管缺失,政府缺位。通过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可以改变原来“重许可、轻监管”的片面监管方式。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一)权力运行不规范,行政管理水平低。一是政府内部工作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对那些需要提供无偿服务、不能罚款收费、吃力不讨好的事务,各职能部门彼此推诿扯皮踢皮球,“八部委管不好一头猪”“十部委管不好一个球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对那些能罚款收费、有利可图的事务,各职能部门一一哄而上
5、,谁都想多吃一块唐僧肉。中央对此类现象给出的改革方向是,依靠建立权力清单对各职能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职权与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对政务流程进行合理的标准化,构建权责统、清晰具体、密切协同且无交叉的权责体系和程序化、法制化的权力运行流程,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管住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权力边界不清,法治建设滞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全体国人的共同愿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一直是党的努力方向,但是实践中由于权力的边界模糊不清,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很强,各种潜规则、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屡禁不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权力边界不清晰将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社
6、会问题。今后,随着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将对各项权力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对权力越界行为有了抵制、制约、监督、查办、惩处的明确标准,能有效减少各种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制度性授权缺乏,政府工作效率偏低。授权是组织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授权不稳定、不明确,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大忌。各级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都一样缺乏制度性授权,总体上是以粗放式的财政控制加权威影响为主。对岗位职责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非常笼统,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上,对实际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不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仍然存在,表面看是工作人员作风和态度问题,实际上是由于缺乏制度性
7、授权、内部管理不科学所致。针对这个问题,权力清单作为一种制度性授权机制建立,它要求对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这无疑是政府内部管理的一场革命,将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政府的工作效率产生质的飞跃。(四)社会监督力度不够,滥用职权仍然存在。当前存在的政府公信力不高、干群关系不够亲密,很大程度上是由部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引起的。提高社会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效力,遏制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不当职务消费、徇私枉法、非法行政、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行为,既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 段时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应该解决的重点问题。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监督的法律依据、机构、机制和力量主体,但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抽象化、不具体,从而使所有的制度机制形同虚设,使所有的监督主体无处着力。“八项规定”之所以能收到这么好的效果,除了是因为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