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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结合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的正式员工、派遣员工。2引用标准3术语和缩略语4管理职责4.1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修)订公司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办法,以及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并根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惩处。4.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日常考勤及纪律管理工作,并对考勤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及存档备案。5控制程序5.1 工时制度与工作时
2、间5.1.1 工时制度公司工时制度以及适用范围标准如下:序号工时制度适用范围1标准工时制公司中高层管理职位;公司职能、业务部门工程、运维等各类职位;公司工程、营销、研发部门综合室/行政、职能相关职位。2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技术研发、营销等职位。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公司三班制运维职位5.1.2工作时间发布日期:实施日期:xx4共18页第1页公司工作作息时间标准如下:工作作息时间(到岗离岗)其中:午餐时间8:3017:OO1小时5. 1.2.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必须自觉地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公司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减少实际工作时间。5.1. 2.2执行不定时
3、工作制的员工,基准工作作息时间按5.1.2条款规定执行,在确保平均每天工作足够时间的基础上,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针对此类员工,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订适用于本单位自身情况的工作作息制度,上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实施。5.1.2.3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者未到岗,当班人员必须继续坚守岗位,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在有人接替后方能离岗。5.2各种假期及手续办理5.2.1员工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请假逾期不回工作岗位者(除特殊情况)均按旷工论处,并根据情节按国家
4、和公司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恶劣的给以纪律处分。5.2.2带薪公休假5.2.2.1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公休假。5.2.2.2带薪公休假指国家标准年休假。5.2.2.3带薪公休假的具体政策,详见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5.2.3病假1.1.1.1 2.3.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或休息,必须持医保定点医疗单位(特殊情况例外)开具的就诊病历记录、费用报销凭证及病假建议书,在经所在单位有批假权限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1.1.1.2 病假建议书必须由主治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方为有效。门诊部出具的病假建议书一次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含院外门诊部)一次不得超过1个月;住院
5、出院后病假一次不得超过3个月。超出以上范围的病假建议书无效。1.1.1.3 在外地患急病、重病(不包括慢性病)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事后需提交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1.1.1.4 在工作时间因病去医疗单位诊治,必须经所在单位有批假权限领导批准,并通知考勤员记录,返回单位后持病历向直属领导、考勤员销假。5.2.4工伤假(含规定的职业病)5.2.4.1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和工伤旧伤复发需停工治疗的医疗期。5.2.4.2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的,经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证明、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工伤假考勤。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
6、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5.2.4.3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满需要继续治疗的,以及工伤旧伤复发需停工治疗的,工伤员工或所在单位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申请,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伤员工和所在单位,确认结论作出前,工伤员工继续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5.2.5事假5.2.5.1员工当月累计请假十五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当月累计请假十五天及以上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备案。5.2.5.2
7、员工因事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殊情况须按照批假权限规定的领导批准方可补假)。5.2.5.3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个月,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因私出境人员请事假可按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境时间,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5.2.5.4当月事假时间累计满4小时,按半日计算。5.2.5.5员工事假期间在外地发生急病不能按期返回的,须持当地乡以上医疗单位急诊证明,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其超过事假期的时间方可按病假考勤。5.2.5.6试用期内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时,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5.2.6婚假5.2.6.1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员工,凭结婚证,填写请假单,享受婚
8、假3天(含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5.2.6.2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使用。凡事前不办理婚假手续的,事后不予补办,并按违规处理。5.2.7丧假5.2.7.1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给丧假3天。5.2.7.2如死者在外地,须由本人亲自料理丧事的,可根据实际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往返路费自理。5.2.7.3在丧假、路程假期间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另补假。5.2.8产假及陪产假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员工,产假或陪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5.2.8.1正常生育者,享受国家规定98天(含双休日,以下同)产假,生育假60天(含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下同),
9、其中产前最多可休息15天。5.2.8.2提前生育或超期生育的,均按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2.8.3女员工生育假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0天(含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夫妻异地生活的,陪产假为20天。应当在配偶产假期间使用。5.2.8.4女员工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持医疗单位证明,可休产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流产,按正常产假对待(即90天)o5.2.8.5因病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生育的,自生育之日起算产假,产假期满继续休息的,其病假与产前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10、。5.2.8.6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人工流产等一切医疗费用均自理,停工期间作事假处理,不能享受有关劳保福利待遇。5.2.9女员工孕期检查和保胎休息5.2.9.1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次检查给予半天脱产时间,视为出勤。5.2.9.2怀孕210天及其以上的女员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凡从事连续作业工种的,每天应给予工间休息2次,每次休息30分钟,并相应减少1小时劳动定额。5.2.9.3经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休假期间,按其休假前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积累工资、辅助工资的100%发放。5.2.9.4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影响胎儿健康
11、的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它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等工种作业;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定点医疗单位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5.2.10哺乳期5.2.10.1女员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公司一般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5.2.10.2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往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5.2.11女员工经期5.2.11.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野外流动作业、长时间操作的工种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12、强度劳动的女员工,在月经期,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经期假广2天。5.2.12女员工留职休假5.2.12.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抱养)的女员工,均可在哺乳育婴期申请1至3年的留职休假,留职休假累计次数不得超过2次,累计期限不得超过3年。留职休假情况须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对申请哺乳期留职休假的女员工,单位应与其签订女员工哺乳期留职休假协议书。5.2.12.2每次哺乳期留职休假必须是连续休息,休息中断上班后不得续假,孩子已满3周岁的女员工不再享受留职休假规定。5.2.13计划生育假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5.2.13.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在术后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
13、动。5. 2.13.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5.2. 13.3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5.2.13.4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5.2.13.5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十三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十三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十三周的,休息30天。5.2.13.6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5.2.13.7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5.2.13.8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5.2.13.9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
14、理:5.2.13.9.1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5.2.13.9.2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5.2.13.10计划生育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5.2.13.11施行节育手术,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节育手术休假证明,可享受规定假期,并视为出勤。5.2.14探亲假5.2.14.1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二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昼夜者,由本人填写探亲申请表,经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享受探亲假,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5.2.14.2
15、探亲对象居住以下地方的,不享受探亲待遇。公司将依据国家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情况作适时调整。南京市:市辖区;镇江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市;常州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市;宣城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市;芜湖市:市辖区及管辖县;铜陵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合肥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市;滁州市:市辖区及管辖县市;马鞍山市:市辖区及管辖县。5.2.14.3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但在给假时应取得另一方没有在当年享受过探亲假的证明。员工结婚当年不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5.2.14.4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路费报销一次)。5.2.14.5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5.2.14.6在公司工作上半年满一年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满一年的,从次年起享受探亲待遇。5.2.14.7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军龄或军龄加工龄满一年及其以上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5.2.14.8员工调动工作后造成分居,符合探亲条件,上半年调动工作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调动工作的,从下一年起享受探亲待遇。5.2.14.9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男女员工(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