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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异味工作小结噪声异味工作小结按照关于报送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市20_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20_年末,市建成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3.55万人(含44团团部)。因我市成立较晚,城区面积小,环境噪声监测机构不健全,目前尚未划设噪声环境功能区,也未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工作,城区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噪声噪声源数量少、声级小,主要噪声源是非稳态的建筑施工噪声,总体噪声水平不高,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20_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22件,其中噪声投诉仅2件,约占9%,且
2、均为社会生活噪声。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队到达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两件投诉均属酒吧、商店经营中产生过大音量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我局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经营者采取调整营业时间、降低音量和隔声处理等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投诉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按照市城市规划布局,工业生产企业均布置在工业园区内,交通干线均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城区内没有明显的高声级噪声源,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主要是一些建筑施工噪声源。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将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放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上,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规定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
3、开工前15日内向市环保局提出申报,评估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方可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禁止各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杜绝了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带来的噪声污染;三是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四是在学生中考期间禁止在午休及夜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监察队和城管大队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和监管。对于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针对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中使用的音响设备等扰民噪声,加大了整治力度。一是禁止在居民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设立KTV等文化娱乐场所;二是要求城区4家娱乐
4、场所严格控制声源音量,安装双层隔音玻璃等措施,使噪声达到排放标准;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商业广告音响扰民问题,取缔流动商贩利用扩音器招揽生意,减少了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对道路交通噪声,我局主要是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学校、医院集中的健康路、前海东街等主要路段划定机动车辆禁行时间和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府大力实施园林靓市战略,着力打造城区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既美化了环境,又构建了城市道路两侧的声屏障。目前,城区现有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95%以上。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图木舒克市是一个新建城市,市环境保护局更是20_年刚从建设局中分离设立,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
5、十分突出,市环境监测站仅有一名领导,噪声监测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均是空白,不利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兵团上级部门对市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怀,在能力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国家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四、20_年初步思路针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20_年我局将在兵团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力争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是制定出台市城区油烟环境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科学划定城市噪声功能区,布设噪声监测点;三是积极开展噪声监测工作;四是继续协同公安、城管
6、、住建等相关部门强化噪声监管,确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全面达标。噪声异味工作小结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办函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_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_年,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全市各县(区)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20_年,全市486个有效测点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0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在45.7(平昌县城)54.5(南江县城)分
7、贝,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20年,全市共监测路段长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3分贝,同比下降了0.7分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在52.6(通江)67.9(巴城)分贝之间,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达标率为100%。(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_年全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28点次,其中昼间64点次、夜间64点次。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均达标64点次。(四)噪声扰民投诉及处置情况。20_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为60.51%,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980件,其中噪声投诉593件(道路交通噪声13件,工业企业
8、噪声6件,建筑施工噪声305件,社会生活噪声269件)。二、工作开展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20_年,我市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和重在预防、防治结合,统一受理、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机制,宣传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把加强机制建设放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将环保、群众、媒体等多方监管作为
9、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提高了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二)开展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市环保、公安、城管理执法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在巴中日报、巴中新报、巴中晚报上发布严控噪声污染牵手文明巴城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音监督管理的通告,呼吁市民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8台次,检查商户3530家,巡查
10、建筑工地、市政施工120处,现场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源设备(音响、喇叭等)360件次,与商户签订巴中市商业噪声管理责任书1380份,规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噪声不文明行为310起,查处经营活动中空调和冷却塔的超标噪声污染15起,取缔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夜啤酒场所23个,教育、整治坝坝舞噪声污染28处,张贴控制噪音,牵手文明、控制声源,保护环境温馨提示569处,签订娱乐场所噪声管理承诺书108份。12369环保热线专人24小时值守,受理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21件,其中,联合行动小组办结7件,环保部门办结14件,做到了诉求有应,
11、接诉必处,结果必复。(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20_年,全市城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城市交通干线车辆鸣笛现象较为严重,道路交通噪声存在污染隐患。为改善这一状况,市、县(区)环保部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了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车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区在采取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区行驶的基础上,加强道路建设,在市中心医院十字路口架设了人行天桥,在江北大道龙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开通了江南二环路,缓解了车流量的压力,减少了交通拥堵,对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发
12、挥了重要作用。(四)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20_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噪声实施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执行严格的制度管理,设置环保建筑工地环保监督公示牌95处,促使建筑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和施工机械,禁止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大力推广商品胶,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排放。同时,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排放状况,根据施工方的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来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五)加强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20_年,为营造良
13、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达标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存在主要问题(一)规划布局不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范围日益拓展,过去在规划布局上未能充分考虑各类噪声源对公众的干扰,未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导致功能区混杂,交通噪声、娱乐噪声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污染调查取证难。建筑施工噪声、车
14、辆鸣笛声等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三)部门职责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我市及各县(区)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多头管理带来了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等新的问题。四、20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
15、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二)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建立联动机制。与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场地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处罚。(三)实施噪声实时监测,提供执法依据。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_)开展噪声监测,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各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实时掌握各个点位的噪声排放声级,对环境执法提供依据。(四)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对于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
16、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噪声异味工作小结省环保厅: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_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环境噪声现状20_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二类区昼间达标率%,三类区昼间达标率,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城市功能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