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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南方电网CHINASOUTHERNPOWERGRID架空输电线路机巡无人直升机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版本号:2015版V1O编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7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称编/I南方电网设备技术规范书-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架空输电线路机巡无人直升机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2南方电网设备技术规范书一架空输电线路将T升机架空输电线路机巡无人直升机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无人直升机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1 .本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的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
2、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2.6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物资招标组织部门。物资招标组织部门及时将“表2.6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移交给技术规范书审杳会。技术规范书审查会确认“表2.6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内容的可行性并书面答复:D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4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5 )其他技术条件。当发生需求变化时,需由技术规范书组织编写部门组织的规范书审查会审核通过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
3、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2项目需求部分”时,应严格按“项目单位要求值”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3.1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6 .投标人的供货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批量供货的产品需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填写通用部分“表8.2供货业绩表”)。I1网在必奏住幺目录6.1 范围和界限16.2 服务范围13应遵Ii的主2421.1 正常使用条件24. 2特殊使用条件24.1 功能要求35.
4、 2性能指标要求45.3接口要求6-f1M67,*,778.1一般要求78.2文件图纸要求89.1监造99.2包装99.3运输109.4组装指导I19.5质保证I11 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货任公司采购架空输电线路机巡无人宜升机(以下简称“无人直升机”),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组成、性能、试验、包装、运输、验收、培训、保养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规定,但在相美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
5、求。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协商确定。1.7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规范书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书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
6、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存在茏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书并按木技术规范书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成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2 工作范BI2.1 范围和界限1)本规范书适应于投标方提供的无人直升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验
7、收、交付,培训、保养维护工作。2)本规范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验收、培训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2. 2服务范围1)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无人直升机及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生产厂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2)出厂试验由投标方在生产厂家内完成,应有招标方代表参加。3)投标方应配合完成现场组装和验收试验,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4)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解决无人直升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5)无人直升机组装、调试、试验
8、合格后方可使用。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6)如果组装、调试、试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屈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规范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组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域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
9、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杳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JB/Z105电子产品防睁电放电控制手册GJB2347无人机通用规范HB6167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434机载电子设备接口设计基本要求RTCA/DO-178C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RTCA/DO-160FEnvironnicn1a1ConditionsandTestProCCdUreSforAirborneEquipment4使用条件4.1正常使用条件I)工作温度:0C+55t;2)贮存温度:-20C+65*C;3)相对湿度
10、:95%(+25,0;4)能在小雨(雪)环境条件下短暂飞行;5)三防(防潮湿、防盐器、防霉菌)设计宜符合RTeA/DO/60F相关规定。4 .2特殊使用条件凡不满足4.1条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条件,如环境温度、贮存温度、湿度等条件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明确,且应在规范书的相应技术条款及对有关技术参数及要求加以修正、说明,并在提交需求计划及规范书时向物资部门特别明确。5 技术要求5.1 功能要求无人直升机应由机体、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旋翼系统和航电设备组成。无人直升机分为中型无人直升机和大型无人直升机,详见表5.1。表5.1无人机按空机重量分类要求无人机类型空机重量(G)备注中型7kg116kg
11、AC-61-FS2013-20空机重量小型无人机为H65700kg大型无人机为大于570Okg5.1.1 飞行功能I)应支持半自主和自主控制模式,允许无人直升机在半自主模式和自主模式间自由无缝切换,且飞行状态不应发生明显变化:2)应具备航迹规划与三维程控飞行功能,无人九升机能够按照预先制定的三维航线和任务模式进行自主飞行和作业,中型无人直升机可编辑航点数量应不少于IOO个,大型无人直升机可编辑航点数星应不少于2(X)个;3)程控飞行过程中应支持人工更改预设飞行航线和任务模式:4)应能够根据巡检作业需求对任务模式进行灵活配置,如定点悬停持续时间、平飞速度等;5)在无操控人员干预下应能够完成自主起
12、飞和降落。5.1.2 监控显示和数据存储功能1)应能显示实时回传的无人直升机工作状态,工作状态信息至少包括经纬度、高度、速度、姿态、飞行轨迹、飞控供电电压、发动机转速、GPS卫星数量;2)应能显示和存储实时回传的机载视频:3)应能对飞行数据进行记录和回放:4)应清晰显示航向;5)应能够加载地图作为航迹显示界面的底图,地图应可升级;6)软件界面应使用中文。5.1.3 安全保护功能1)开机时应自动对全机各分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并定位故障位置,白检项目至少包括飞行控制模块及传感器、舵机、操控设备、测控通信链路信号,自检时任一模块异常,系统应自动锁死,无法放飞:2)地面站应全程对无人直升机状态数据进
13、行监测,异常时应发出明显声或光警报;3)应具备键返航功能,无人直升机在任何飞行状态下都应能按照预先制定的安全策略自动返航:4)应具备失控保护功能,数据链中断超过预设时间时,无人宜升机应能够按照预先制定的安全策略自动返航;5)宜具备自动避障功能:6)宜装配惯性导航设备;7)宜具备信标定位功能。5. 2性能指标要求5.1.1 中型无人宜升机性能要求5.1.1.1 飞行性能要求1)最大载荷重:S:25kg:2)续航时间:N1h:3)巡航速度:40knV17OknVh;4)悬停升限:1300m,动升限:1800m;5)抗风能力:38ns(距离地面2m高,瞬时风速);6)航测控通信程:230km,反控通
14、信距离:满足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测控通信设备技术规范书对超近程测控通信设备的最大测控距离要求:7)飞行中水平位置控制精度:5m,飞行中垂直位置控制精度:W1Om;8)起降场地:5mX5m平坦地面。5.1.1.2 电磁兼容性要求1)应符合HB6167中对射频敏感性的相关规定;2)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JB/Z105相关规定;3)电磁兼容设计符合RTCA/DO-I60F相关规定,在距50OkV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IOm时应能正常使用;4)电缆应采取屏蔽措施,高频电缆采用双层屏蔽同轴电缆,传输控制信息的电缆应采用双绞线。5.1.1.3 可靠性要求1)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501);2)发动机平均无故障时
15、间:10()h:3)飞行控制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2600h:4)执行机构平均无故障时间:N400h;5)发动机使用寿命:260Oh或使用6年(以先到的为准);6)软件安全性措施方面应符合RTCA/DO-I78C相关规定。521.4操作性要求1)系统展开时间:30min;2)系统撤收时间:15min:3)零部件更换应方便、快捷:4)电气接口应有明显标识,防止误接;5)旋翼等可更换部件应有明显标识,以指示是否正确安装。5.2.1.5 维修性要求I)应提供适当的工作部位和操作空间,满足可达性要求;2)应尽量采用标准件和模块化设计,提高设备、组件的互换性:3)应尽可能降低维修技能要求,除少数故障需要专业人员外,其它故障均可由用户完成维修;4)其它维修性要求应参考GJB2347的有关规定。522大型无人宜升机性能要求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