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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科实职被免,重新提拔为正科实职,还需要走推荐程序吗?最近有一位朋友问:正科实职(已过试用期)被免,重新提拔为正科实职,还需要再走一次推荐考察程序吗?之所以这样问,皆因一个词试用期。提拔领导职务,都是需要一年试用期,正科实职干部如果被免掉职务后,再次提拔为正科,由于前面已经有过一次试用期,这回就不再需要试用期了。但二次提拔领导职务不一样,重新提拔为领导职务,是需要再走一次完整的推荐程序的。如:某市工信局一名副科长,通过民主推荐、考察成为科长,2年后,由于机构改革,被免掉正科领导职务,变为二级主任科员,机构改革理顺后,重新任回科长,这时依旧要走一趟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才可以任科长。主要原因如下
2、:(一)非领导职务到领导职务的转变虽然该干部曾经任过实职,但被免职后,已经属于非领导职务,不具备领导责权,也没有指挥权,普通公务员职级干部一名,要重新走上领导岗位,重新获取指挥权,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提拔晋升,重新获取权利。(二)民主的表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民主推荐等程序,可以推荐最适宜和能力最强的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虽然该名干部曾任过科长,但符合条件的干部未必只有他一个人,组织要重新启用该名干部,必须要用得名正言顺,必须是群众拥护的好干部、必须是能力强的干部。在被免掉实职的这段时间里,可能出现了更适宜担任领导职务
3、的干部。对于群众公认度不高,组织强行提拔,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三)考察的需要领导职务被免,一段时间后,可能干部的心态已发生变化、能力发生变化、个人经历发生变化,未必再适合任领导职务。组织希望重新提拔其为实职,就算没有其他竞争对手,也需要对干部的各个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包括年龄、工作和生活作风、年度考核、个人事项等各个方面情况是否符合提拔的要求。所以,重新任职,需要再走一遍程序,就是为了民主地选出好干部,更好地表达公平公正。依据公务员职务任免和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依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商讨决定;(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