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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产品类型抽样数量检验用样品数量备份样品数量橡胶密封件高压锅密封圈12个(件)其他橡胶密封件40个(件)高压锅密封圈8个(件)其他橡胶密封件30个(件)高压锅密封圈4个(件)其他橡胶密封件10个(件)吸输用橡胶管25个(件)21个(件)4个(件)食品接触用橡胶餐食具刮刀、硅胶铲16个(件)冰格、蛋糕模12个(件)哺喂勺20个(件)其他橡胶餐食具20个(件)刮刀、硅胶铲13个(件)冰格、蛋糕模10个(件)哺喂勺16个(件)其他橡胶餐食
2、具16个(件)刮刀、硅胶铲3个(件)冰格、蛋糕模2个(件)哺喂勺4个(件)其他橡胶餐食具4个(件)注:在满足检测用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抽样量。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感官要求GB4806.11-20162总迁移量GB31604.820233高钵酸钾消耗量GB31604.220164重金属(以Pb计)GB31604.920165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限量总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GB31604.12-2016,GB31604.17-2016,GB31604.20-2016,GB31604.21-2016,GB31604.53-2023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
3、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
4、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XX标准规定”。(注:XX为具体标准名称)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