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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我矿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应急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一、应急档案管理1、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我矿应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生产技术科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图纸、相关单位提供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其他相关单位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料,由应急管理办公室
2、统一归档管理。我矿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护协议等。我矿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与人事任免文件、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应急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每年1月31日之前,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将上一年度,上述所涉及资料统一归档保存。3、应急救援
3、档案的保管及销毁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应急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方便快捷提供利用。应急资料档案(应急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预案、上报备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以及相关协议文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保存。相关单位需要借阅时,必须经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复印,原则上应急资料档案原件不得外借。应急资料档案超过保存期限后,经档案管理员整理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档案保管期限至少2年以上,应急管理办公室对需要销毁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4、责任追究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中相关规定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