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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学管理规定一、每次上课学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二、学员应认真听课,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三、学员应认真完成作业及有关学习任务,讨论时积极发言。四、学员应积极参加党校活动,服从安排,统一行动,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五、各单位要组织好学员的专题讨论,要安排做好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将作为学员的考评依据。六、考勤制度1请假应严格履行手续,要求写请假条,学生学员请假条由本班级辅导员签名,然后交给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最后交党校负责老师张亮签字。教工学员请假条直接交党校负责老师张亮。请假须经党校负责老师同意方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2 .旷课1次(包含1次),则取消学员资格。3 .请假2次(包含2次)以上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必须重修所缺课程。4 .迟到3次(包含3次)按旷课1次处理。七、每个学员写一篇不少于2500字的心得体会,在讨论课结束后上交。学生学员的心得体会由各系党课负责人收齐后交学院党委办公室阅存,教工学员的心得体会直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八、培训期间,各党支部须做好学员的考勤记录。考勤表,讨论记录表,优秀学员心得体会在培训结束时,随试卷一并上交学院党委办公室张亮老师处。九、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