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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溪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前言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妇女发展是人类发展的有机构成,妇女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是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推动我市妇女事业进步,重视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兰溪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2016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兰溪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3年),确定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经济发展、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7大优先发展领域,
2、确立8项重点实事项目。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有力推进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截至目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就业创业环境改善,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领域不断拓宽,参政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妇女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与社会保险人数逐年增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妇女法律援助体系日趋完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源头保障;妇女生存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不断
3、改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当前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妇女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因生育政策调整,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需不断加强;妇女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需不断提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妇女权益保障有待强化。“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期、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过渡的重要转折期、兰溪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开创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完善期,也是推进“四大战略”,加快
4、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担当追赶、再创辉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也是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的开局之年。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我市妇女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带来挑战。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兰溪市妇女事业发展,根据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担当追赶、再创辉煌”为总目标,深入
5、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妇女作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妇女权益高水平保障,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兰溪“四大战略”深入实施,努力展现新时代建设“重要窗口”的兰溪风采贡献巾帼力量。(二)总体目标。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格局更加巩固。妇女在经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权益保护、家庭建设、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全市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妇女与家庭建设1
6、 .促进家庭成员在家庭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家庭成员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2 .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完善家庭建设综合平台,进一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推进、家庭平安保障、家庭发展共促、家庭服务提升五项行动计划,引导家庭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3 .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优化“兰溪市婚姻家庭辅导
7、服务平台”,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婚姻指导、心理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帮扶等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4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馨兰”娘家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站),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宣传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处置家庭矛盾纠纷。5 .倡导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推动父母育儿假调整,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共同分担家务。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
8、人长期照护服务。推动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缩减家务劳动时间。6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引导家庭和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护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免费的护理技能培训。支持家庭安装智慧养老终端,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7 .推动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
9、育教育、老人赡养、工作家庭平衡促进和特殊家庭关爱等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为保障家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8 .推动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将优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就近便利服务。9 .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
10、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等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实践,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二)妇女与健康1 .健全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健康兰溪”建设,贯彻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保障妇女的健康需求,延长妇女人均预期寿命。2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
11、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综合医院、医共体分工协作,形成横向互补、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合作共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加快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健康专业化队伍。3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围绕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母婴安
12、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强化关口前移和源头管理,细化妊娠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做好妊娠风险防范。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提升各级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加强母婴安全监测预警。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5 .加大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力度。推进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完善筛查诊治衔接机制,提高早诊早治率和诊治质量,降低死亡率。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80%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引导妇女主动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和
13、相关政策,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对感染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保持在98%以上。6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减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关疾病传播。开展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创新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服务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80%以o7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心理疾病筛查
14、与转诊服务。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调试方法,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及相关社会组织,为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8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完善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工作,推动流动和户籍孕产妇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大数据平台创新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9 .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掌握身心健
15、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10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宣传和指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3%o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构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街道10分钟健身圈。发展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引导妇女有效利用社区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所等开展健身活动。(三)妇女与教育1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领域性别平等政策。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政策,将性别平等内容融入教师培训课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
16、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2 .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困难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帮助。严格控制特殊专业范围,加强招生中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探索约谈监管机制。消除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3 .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教育文化阵地,帮助女高校毕业生、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提高岗位业务技能、转岗再就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