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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XX版)实施细则,结合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等级划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11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
2、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2.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一一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3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4.IV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
3、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I级和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III、IV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4、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一)I、II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I、II级事件,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III、IV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山、IV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1、发生
5、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与相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到当事科室。3、当事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
6、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4、各科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将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主要责任人、原因分析、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科室每月对本科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四、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1 .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投诉办。2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 .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4 .药品、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5 .设备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6 .设施不良事件和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7 .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人事劳资科。各负责科室应在不良事件发生后的一周内到相关科室检查不良事件发生后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全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