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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必要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二、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抢救,全力以赴,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三、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服从主持抢救者的医嘱,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患者。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
2、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甑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六、安排高年资的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告知要点应记录于抢救病历及病情告知书内,请家属或受委托人签名。七、需跨科或多学科抢救的重危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者。参加跨科抢救患者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患者的抢救工作。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配合临床抢救工作;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十、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