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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木格、 湛江、桥圩片区连片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编制日期: 二二一年十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六、结论5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净水厂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净水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 5 项目与瓦塘乡古兰水源地及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饮
2、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6 输水管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图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附件 3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附件 4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 5 项目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木格、湛江、桥圩片区连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020-450803-76-01-02378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湛江镇、木格镇、瓦塘镇地理坐标瓦塘水厂扩建厂区: 1093757.169E ,225513.609N;木格水厂: 1094240.011E ,22516.6678N;湛江水厂:1094758.
3、097E,22547.8328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10 自来水 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不含供 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贵港市港南区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港南发改规字202185 号总投资(万元)16589.45环保投资(万元)160环保投资占比(%)0.96施工工期2022 年 1 月2023 年 1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 面积(m2)354415.11(合
4、531.62 亩)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1 鼓励类” 、“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 中“7、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建设项目已取得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批复(批复文号: 港南发改规字2020155号),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复文号:港南发改规字202185号)。二、选址符合性分析:本次工程为对瓦塘水厂扩建, 新建原水提水泵站, 为瓦塘、木
5、格、 湛江、桥圩四个乡镇水厂输送原水,不包括水厂到农村配水管网的扩网工程。 桥圩水厂现有规模已满足要求,本次工程不包括桥圩水厂。新建提水泵站及瓦塘水厂扩建选址:新建提水泵站及瓦塘水厂扩 建厂区位于原瓦塘水厂北面,西面紧邻玉林调水水厂,在贵港市城区 水厂取水口下游约500m的对岸。 取水水源为原瓦塘水厂取水口处, 即 瓦塘镇福新古兰屯郁江边上,取水点已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厂址位 于郁江右岸,为郁江二级阶地,地势较为平缓,高程在45.053.0m,厂区北面及东面邻水,岸坡为土质边坡,局部较陡,现场基本稳定。新建木格水厂选址:新建提水泵站至木格镇输水管道间, 根据木 格镇土地利用规划,此地块为增减挂
6、钩建设用地,可用于水厂厂区建 设,现已完成征地工作。选址位于县道旁,厂区位置交通便利,且较 原木格水厂厂址可缩短1.2km输水管道。选址距离木格镇污水处理厂约250m。湛江水厂选址: 现有湛江水厂厂区内有约1亩的空地, 厂区内有足 够的空间进行扩容改造。 水厂场地地形略有起伏, 高程在62.068.0m, 现状基本稳定。新建的净化系统所在地物理力学性质稳定,承载力较高。项目取水口为原瓦塘水厂取水口,不另行建设, 已划定饮用水源 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禁止设置排污口。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
7、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2 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建设的提水泵站及 输水管道为供水设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不冲突。原水输水管道基本沿着现有道路敷设,建设项目工程用地主要为 农村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其他净水厂建设及改造不涉及 其他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 未发现珍稀动植物。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在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项目“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
8、红线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取水口位于原瓦塘水厂取水口 (瓦塘镇福新古兰屯郁江边上),输水管网分布在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 桥圩镇、木格镇及湛江镇。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项目新建提水泵站及瓦塘扩建水厂建设涉及瓦塘 乡古兰水源地及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的 提水泵站、净水厂及输水管道为供水设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的要求不冲突。 本项目不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2)资源利用上限:根据贵港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县市区用水总 量控制指标的函(贵水资源20
9、175 号),确定的港南区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 2020 年和 2030 年港南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均为 4.44 亿 m3。因 此,根据 2018 年度贵港市水资源公报,港南区年用水量合计为 3.63 亿 m3 ,港南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还有 8100 万 m3 。本项目设计取水 量为 1934.5 万 m3/a,尚在控水红线范围内, 另外项目完全运行后, 替 代供水范围内的现有水源, 扣除供水范围内现状取水量约 981 万 m3/a,本项目实际占用水资源总量为 1934.5-981=953.5 万 m3/a 。水资源利用 3 不会超过地区环境资源利用的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用电依托当地电网,运
10、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 水、电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评价范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 质量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根据本评价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种 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均可达到国家标准的排放要求,本项目 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处的贵港市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6年8月)所列的 16个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 也不属于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7 年12月) 所涵
11、盖的 14个县(市),本项 目不在以上两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县(市) 范围内。且本项目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鼓励类项目。 因此, 本项目未列入区域负面清单。四、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1)瓦塘乡古兰水源地项目新建提水泵站及瓦塘扩建水厂位于瓦塘乡古兰水源地及玉林 市规划郁江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陆域范围内。由于瓦塘乡古兰 水源地取水口与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取水口相距很近(瓦塘取水口 位于玉林取水口下游约 50m 处, 按照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保护区划 分方案, 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 100m 至取水口上游 2000m 以及对 应缓冲 50m 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为
12、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 200m、上 游边界上溯 3000m 以及对应缓冲 1000m 的陆域。故瓦塘乡古兰水源地 保护区将和玉林规划郁江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存在重叠现象,为了不重 复划定,本次划分报告只划出非重叠部分作为瓦塘乡古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结果如下: 4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以河道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半河道作为通航河道, 靠近取水口一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的宽度为水域宽度,取水口下游 100m 至取水口上游 2km 干流(到滩平附近)河道以及此范围内 2 条 汇入支流的全部水域划为一级水域(其中取水口至上游 2km 范围内干 流水域同已批准的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一级水域相重叠,故不进行
13、重复划定),其宽度为五年一遇洪水淹没范围,此次在已划定的保护区基础上新划定的一级水域面积为 0.16km2。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两侧水 域边界(包扩支流河岸)各向陆地方向延伸约 50m 的范围,面积为0.48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拟划定的一级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下游 300m 至上游 5km(需去除一级水域部分但包含通航河道),以及一级水域上游边界 至二级水域上游边界范围内的 4 条支,其中取水口上游左岸第一条支 流长度约 1.4km,第二条支流长度约 0.9km,第三条支流长度约 2km, 取水口上游右岸第一条支流长度约 2km,水域宽度均为十年一遇洪水 淹没
14、范围。但由于干流二级水域同已批准的玉林市规划郁江水源地保 护区水域相重叠,故不进行重复划定, 因此此次只在已划定的保护区基础上新划定 4 条支流作为二级水域,面积为 0.13km2。陆域范围:由于二级陆域同已批准的玉林市规划水源地保护区陆域相重叠,故此次不再进行重复划定。准保护区:不设准保护区。(2)桥圩镇桥圩黎村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输水管道跨越瓦塘河,该区域属桥圩镇桥圩黎村江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桥圩镇桥圩黎村江水源地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4459.898 ,北纬 225553.381。 5 1.一级保护区。(1)水域范围: 长度为取水口上游 1000m 至下游 100m,宽度为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支流长度为自汇入口向 上游延伸 850m,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水域面积: 0.0408km2。(2)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 50m 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 0.1829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0.2237km2。2.二级保护区。(1)水域范围: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 3024m、 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 200m,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 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