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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高水平校长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家办学,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在认真总结前期名校长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制定本期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4年)。一、建设目标(-)造就一支师德优良、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视野开阔,管理规范,具有教育创新能力、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含普教、职教、特教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下同)队伍,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二)推动县级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形成以名校长为引领的骨干校长队伍,带动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二、遴选标准及办法面向全
2、市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校长、职业学校校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遴选40名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工程人选),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命名为名校长。遴选标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园长。(二)年龄在52岁以下( 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任正职满3年(截止到2021年4月1日,以下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正职校长(园长),或特别优秀、年龄在48岁以下( 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任副职满3年的副校长(副园长),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热爱教育事业,有强
3、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专业发展意愿和潜力。任职学校形成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命名)。(五)熟练掌握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课程和教学领导力,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治学严谨,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六)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
4、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内,任职学校有市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本人曾担任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七)近5年内,本人在省级以上教育类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过教育教学及管理论文或其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或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八)近5年内,任职学校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九)在城市和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担任骨干成员,表现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遴选办法: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数及学段分布情况,将工程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按照公平、公正,自下而上、逐级遴选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市级评审采材料评审与会
5、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工程人选,并予以公示。推荐和评选向乡村校长倾斜,单列推荐名额。三、实施步骤(一)特色培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I。培养周期内实行导师制。工程人选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性化培养规划,围绕学校管理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独立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二)成果培育。鼓励工程人选勇于创新,勤于反思,梳理总结学校管理经验,结合课题研究,形成教学科研成果。支持工程人选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撰写论文,出版学校管理方面的专著。(三)示范引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有效措施,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程人选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市教体局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名校长工作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择1至
6、2所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工程人选的结对学校和实践基地,指导帮助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发展。(四)考核认定。培养周期结束,依据工程人选个人发展规划,对其师德表现、教育创新、团队建设、引领示范、办学实践等进行综合评定,组织答辩评审。合格者命名为名校长。四、管理保障(-)经费支持。市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工程人选提供培养经费,用于工程人选的集中培训、海内外研修、专家指导、教育研究等。工程人选所在县(市、区)和学校要从培训经费、研修学习和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养期间,工程人选参加培训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二)平时考核。建立工程人选个人成长考核档案。依据其个人发展规划,定期对工程人选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进行约谈。定期考核成绩作为届满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三)终止情形。工程人选在培养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培养任务,取消认定资格。1 .届满考核不合格的;2 .调出本市或调离中小学校校长岗位的;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校违规办学,情节严重的;4 .所在学校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5 .有其他应终止培养任务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