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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