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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77号(共一册,第一册)目录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评估目的17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7四、价值类型28五、评估基准F129六、评估依据29七、评估方法3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8九、评估假设40十、评估结论42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3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5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46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7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
2、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
3、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五、备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六、
4、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八、资产评估师对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观察,了解使用状况、保养状况,未触及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接触到的部位,我们不具备专业鉴定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
5、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有瑕疵,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资产评估报告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评估目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
6、要对评估基准日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S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
7、465,343.05万元;总负债(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290,269.91万元;归母净资产(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171,159.6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425,989.00万元,增值额为254,829.34万元,增值率为148.88%。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均
8、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
9、评估报告使用人。(一)委托人简介企业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住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赵玉昆注册资本:13,207.5636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2日经营期限:1999年06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10、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第一类医
11、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二)被评估单位简介1 .公司简况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住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法定代表人:刘玉达注册资本:99,27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H营业期限:2003年03月03日至无
12、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车辆饰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充电桩、充电设施、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模具工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07年11月更名为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8日由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OSEN(CHINA)
13、Ho1DING11M1TED和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发起设立时,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080万股,占总股本的51%;BOSEN(CHINA)Ho1DINGiJM1TED认购2800万股,占总股本的35%;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120万股,占总股本的14%。均胜群英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份(万股)持股比例的1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80.0051.002BOSEN(CHINA)HO1DING1IMITED2,800.0035.003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120.0014.00合
14、计8,000.00100.00(2)2010年6月22日,经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BOSEN(CHINA)HO1DING1IMITED将其持有10%的股份转让给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51%,BOSEN(CHINA)HO1DING1IMrrED占总股本的25%,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资任公司占总股本的2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股权结肉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份(万股)持股比例(盼1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80.0051.00序号股东名称股份(万股)持股比例的2BOSEN(CHINA)HO1DING1IMITED2,000.(M)
15、25.003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20.0024.00合计8,000.00100.002011年12月1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51%的股份转让给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24%的股份转让给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BOSEN(CHINA)HO1DING1IMITED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25%,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75%。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份(万股)持股比例比)1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6,000.0075.002BOSEN(CHINA)HO1DING1IMITED2,000.0025.00合计8,00().W100.00(4)2013年5月15日,经董事会通过决议,J:BOSEN(CHINA)HO1DING11M1TED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75%,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25%。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均胜群英股权结构如下: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