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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某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范文(三篇)关于某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决策部署,我市决定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有效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自即日起至2023年XX月XX日,对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消防、燃气安全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的原则,排查一批,整治一批,快速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工作范围以镇(办)各自辖区为单元,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
2、排查前期排查整治有遗漏的经营性自建房、新建和改扩建形成的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消防、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三、工作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市专班统筹协调,由各镇(力、)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配足配齐人员力量,明确镇、村两级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并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二)隐患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由市专班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镇(力、)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前期排查遗漏、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3、,对鉴定出有安全隐患的根据鉴定等级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并按照“一栋一策”的要求,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对于消防、燃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在短时间内能够整治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治到位的,要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人,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先坚决禁止使用,随后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限。(三)核查验收阶段(XX月XX日一XX月XX日)由市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专项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达标一个,销号一个。专班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抽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全面检视整改成效,抽查面不低于30%。(四)巩固提升阶段(
4、XX月XX日-XX月XX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整治成效、整治经验和工作亮点,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专班办公室。四、工作职责1、市纪委监委负责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执纪监督工作。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造、使用常识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3、市委统战部负责全市宗教领域建筑物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4、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5、市城管局负责指导违法违规建设自建房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临街建筑物阳台、窗外等对外吊挂物的管理,
5、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教科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开设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市工信局负责全市民爆企业、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8、市公安局负责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全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阻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查处。9、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在自建房内从事养老、民政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社团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10、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1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自建房依法用地、依规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扶贫搬迁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自建房规划、土地手续核查、12、市文旅局负责全市文旅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星级酒店等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博物馆、文化娱乐设施、图书馆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开设文旅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3、市卫健局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场所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从事医疗、美容等卫生健康生产经营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4
7、、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自建房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建房安全生产事故查处。15、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共同负责全市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16、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负责自建房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加深群众对自建房火灾危险性的理解、强化群众的火灾预防观念。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辖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
8、强信息共享,全面加强自房“回头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思想高度重视。本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是由省级督办的一项工作,各镇(办)专项工作组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向市级包联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S)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扎实部署、夯实责任,坚决杜绝“查时紧、查后松”的现象,切实做好本次“回头看”工作。(四)做好宣传引导。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
9、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关于某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篇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全省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要求,切实抓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10、大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排查不全、管控不严、整治不实”等共性问题,全面彻查隐患情况,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加快推进隐患分类整治,切实把隐患查清楚、管控住、消除掉,坚决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从即日起至成都大运会举办前,利用IOO天左右的时间,采取“指挥部+清单制”工作模式,以“隐患管控是否持续有效,隐患是否彻底消除”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四
11、川省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核查系统,对安全隐患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再整治。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三、检查内容(一)自建房是否逐户逐栋全覆盖排查录入系统,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是否按照标准排查到位。(二)是否将隐患房屋全部纳入任务清单,隐患房屋是否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根据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治理。(三)是否将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自建房、交通要道周边自建房、网红餐馆等人员密集自建房作为整治重点,是否同步开展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燃
12、气安全三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四)是否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是否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五)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是否提升管控级别,落实专人包点,加强安全巡查监控。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即日至2023年4月150)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二)重点整治(2023年4月15日至5月150)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聚焦“管控是否精准、整治是否到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集中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隐患再
13、次核准补缺,对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立查立改,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三)全面整治(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核查系统隐患房屋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逐栋整改到位,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形成整治闭环。五、工作重点(一)坚决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对仍在开展经营活动的、仍用于规模居住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危房,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和复核检查,对核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坚决撤离人员;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坚决防止
14、人员擅入或靠近造成安全事故;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加固除险、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住用安全。(二)全面整治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对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面复核检查,并现场入户抽查,查漏补缺,将复核结果录入四川省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核查系统,消除排查整治中的盲点和难点。抓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要第一时间向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告知鉴定结果,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指导和督促实施危房解危,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该拆除的,依法依规拆除;该加固的,科学实施加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对漏排
15、的有隐患的自建房,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三)强化房屋防灾风险整治。要高度重视自建房抗震风险隐患的排查,抓紧抓实本地区自建房抗震风险排查整治,立足“大震巨灾”极端情况,对所有自建房安全现状进行评估鉴定,对没有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特别是C、D级危房,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做好房屋抗震改造,提升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对受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威胁的房屋,应采取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等防灾措施。用好农房抗震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救援防治等支持政策,推进分类整治。(四)严格管控增量房屋风险。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
16、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要强化用作经营自建房的安全监管,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解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巩固提升“百日行动”、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销号、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督促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和销号工作有效开展,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知识,引导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