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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二高物品采购制度物品采购申报审批、采购、验收、报销程序:1、申报审批:购置办公用品,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长同意报总务处,总务处派采购员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进行报价,经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认可签字后交总务处采购。如购置物品资金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进行,并由工会代表参与购置。2、采购:教师、学生用书、复习资料由教务处负责订购,其他物品由总务处按学校规定、政府采购政策和教育局有关规定购买。IOOO元以下由采购员询价上报后刷公务卡购买;1000-5000元以上物品购置,原则上由总务处两人以上参与购买,一般要签订
2、购货合同(或协议)购买;5000-10000元物品,原则上需组成由后勤副校长为组长的3人以上(其中必须有1名职工代表)采购小组,进行购置;10000-50000元物品购置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认真进行询价议价,最后报校长审批;50000元以上,由学校组织竞标、议标、招标等程序。3、验收:教师、学生用书、复习资料由教务处验收,其他物品一律由总务处资产管理员和使用申请人共同签字验收。经办人对经办物品的价格、质量负责,验收人对质量、数量负责。4、审核、报销:将审批表、验收单、报销凭证交会计审核,符合财务支出规定,校长批准签字后,办理报销或支出手续。超过IoOO元的支出一般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履行转账支付手续。5、一切开支项目均应先审批后购置,审批程序不按规定办理的,不予报销。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有关规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