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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元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第一部分前言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我县妇女占人口总数的一半,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县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庆元县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妇女享有经济和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增强,经济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女性人数逐步增加;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
2、升;妇女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显著下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深入人心,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我县的妇女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在相对弱势;妇女参与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与妇女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不相适应;妇女的权益维护力度有待加大;城乡妇女发展不平衡状况日趋明显。这些问题不仅制约妇女发展,而且也影响社会和谐。未来五年是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构建“北承南接”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三大
3、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妇女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妇女的发展,根据丽水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庆元县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庆元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事业与庆元经济社会
4、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满足妇女生存发展的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二)、坚持性别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男女和谐发展。(三)、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5、中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和农村妇女在人均收入、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三、总体目标以推进妇女发展与庆元经济同步、协调发展为总目标,确保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平等获得经济和社会资源的机会,使妇女的经济地位得到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使妇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使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使
6、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使妇女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管理,使妇女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努力实现妇女发展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三部分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一、妇女与经济发展(一)主要目标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2)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安置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2、鼓励妇女自主创业、促进男女平
7、等就业。(1)扩大妇女就业领域,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2)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3)建立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鼓励妇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层次,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提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5)提高妇女非农就业率,增加妇女收入。(6)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二)策略措施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的政策。继续把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注重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展,在发展现代服务
8、业中,不断提升妇女的就业层次。2、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就业信息共享、小额贴息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妇女劳动力职业指导及介绍服务,推动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3、实施“妇女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妇女素质。把妇女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确保“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函大、普法教育、远程教育等培训计划的妇女应有受训率,重点抓好妇女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创业女能人、来料加工从业队伍四大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创新的素质和能力。4、实施“妇女创业创新行动”,推动妇女创业。激发广大城乡妇女创业创新热情,积极推进平台搭建、服务创新,统筹城乡妇女发
9、展。以帮助城乡家庭增收、促进城乡妇女发展为目的,加大来料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转型升级,重点建设一批来料加工专业村、培育一批重点经纪人;培育和发展一批“妇字号”基地,树立一批妇女创业创新典型,带动妇女合作创业、科技兴业;深化和拓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5、提高城乡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开展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提高贫困妇女的就业能力,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及其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10、、应补尽补。二、妇女与决策管理(一)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1)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2)县党政部门要保证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重视配备正职女干部和重要岗位女干部。(3)全县要有2个以上乡镇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4)县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应不低于20%。(5)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6)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应逐步提高。(7)中共党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40%。(8)女职工比较集中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
11、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9)重视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1)村(居)支部和村(居)委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2)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60%以上。(5)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二)策略措施1、制定落实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在政策中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在制定涉及妇女利益的政策时,要听
12、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妇女在参与决策和民主管理过程中,充分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机会。2、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女干部配备要求,完成县、乡(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建立妇女人才库,为选拔任用女干部提供资源。同时,还要重视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挂职锻炼以及安排干部交流轮岗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及公务员录用,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在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
13、方面,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机会。3、重视女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时保证女性适当比例,对平时表现突出、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女干部,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名单;坚持“物色选拔积极分子优先、培养教育优先,落实发展计划优先”,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努力提高女党员的发展比例,实现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4、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根据女干部自身特点,利用各种培训载体,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的性别平等意识,发挥妇女在推动国家民主政治进程和推动两性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机会。5、扩大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渠道
14、。重视妇联组织在制定有关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织的妇女人才库作为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6、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村(居)委会选举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中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制度,力争村(居)两委中均有女委员,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三、妇女与文化发展(一)主要目标1、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十五年基础教育和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1)学
15、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2)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9%,消除女童辍学现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3)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4)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提高女研究生的比例。(5)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7%以上。2、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1)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2)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3)农村女劳动力普遍接受1-2项实用技术培训。3、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I)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90%以上。(2)农村妇女普遍接
16、受实用技术培训。(二)策略措施1、将妇女教育纳入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实施教育强县中,重视妇女人才资源的开发,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教育培育和管理工作。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2、建立和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不断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加快推动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社区教育。为妇女开辟多样化的学习途径,拓展面向妇女的社区教育、网络教学和远程教育新途径,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