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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评价目的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
2、、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第三章评价对象与时间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第四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3、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第五章评价指标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二)_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第六章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定办法第十条评价体系构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一)学生评教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
4、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二)同行评价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三)专家评价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师范学教学事故的
5、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I、II、In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分。第十一条评定办法(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第七章评价结果反馈与处理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反馈(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
6、阅。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处理(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O(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一%,或位于前一%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
7、换工作岗位。第八章其他事项第十四条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第十五条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第十六条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书为充分调动广大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
8、育教学水平和成绩。特制定本教师教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省教育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既看结果,更重过程,以教师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为依据,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评估方案。二、评估目的1、发挥评估的导向功能;2、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3、发挥评估的鉴别功能;4、发挥评估的促进功能。三、评估指标与方法(一)职业道德(分)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课不迟到、不
9、早退、不溜堂、不旷课;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向乱征订、乱收费、乱罚款;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否则,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项每次扣分。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分。(二)教学业务1、课堂教学(1)教学水平(分):每学期组织人员进行听评课活动,以教导处根据参加活动的情况得分为准。本学期凡参加县级讲课比赛获一等奖的记满分。(2)听评课(分)按照规定校长、业务教干、教师听评课分别不少于一节、节、节,听课节数足量,点评及时,质量高记分,少一节扣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平时检查按照进度进行。2、教师备课、作业(分
10、)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备课、设置并批改作业,综合科目常规检查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_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平时检查占%,期末检查占%o语数英教师依据_县小学教师大集体备课实施方案使用,并进行二次备课,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出原有教案中的不足之处,采取勾画、补充、删减、调整等方法对原电子教案进行作必要的修改。根据修改情况、书写情况进行赋分。综合学科按照学校具体要求(书头、打印二备等形式)进行备课,根据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内容充实等情况赋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根据一县作业设置及要求布置适量、难易程度恰当的作业。教师批改要连续、有记录、有日期、有错题订正,单元作业整体
11、不好的要设置补救作业,重视讲评,每次作业要详改,有激励性语言,定等级。一周以上不批阅者不得分。3、教学成绩(1)语文、数学、英语科目(I00+分+缩小分_0.3):学期(中)末进行质量调研,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年级组平均分第一名记满分,其余班级平均分与之相差_分(包含分)之内记满分,相差1一分(包含分)内减分,2分减一分,以此类推,相差一分以上者减一分。期中考试成绩占%,期末考试成绩占%o(2)综合科目考评(_分):主要在学期末进行测评,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具体操作方法是:随机决定一个所带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依据新课标要求和教材所列内容根据不同的年
12、级随机抽测部分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现场抽查考核(分)与相关知识问卷(分)相结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抽测本项,不抽测本项现场抽查满分按一分算)。抽测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分。(3)县抽考全县第一、第二名分别加一分、分,倒数一、二名倒扣分、分,其余名次不加分也不扣分。(4)进步奖。接手新班级该班级期末考试比上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名平均分差距每缩小分(含_分)加分.4、写字(_分):由部分构成,教师个人成绩和学生成绩。(1)教师个人成绩(分):门厅小黑板粉笔字书写一分,能按时更新(周一、三、五更换),书写质量好得满分,否则无故每少更换一_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周二、四早
13、一点检查,周五下午大课间时间检查);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粉笔字展评,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一分,二等奖一分。(2)所代班级学生成绩(分):本班学生写字成绩即该班语文、数学老师的成绩;带多个班级的老师取所带班级学生写字成绩的平均分。不代课的老师没有学生写字分。5、教学工作量(10)以学校最少班级人数为基数分一分,其他班每多人加分,加满_分为止;体育教师利用非体育课对学校进行足球训练,每课时加分,加满分为止。6、活动组织(1)校本课程(兴趣班)辅导(1+分):能按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授课,有开发的适用性的校本教材_分;参与校本课程及兴趣班上课,并有计划、措施,活动记录,组织认真,活动效
14、果良好,得满分分;无故缺勤不上课一次扣分,活动效果一般者视情况酌情扣分,不参与活动者不得分。(2)综合科目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比赛、表演、汇演等活动,每次组织教师得分,多次组织的累计加分,加满分为止,不参加活动或无故拒绝组织参加活动者不得分。7、其他(1)参加教研:积极参加学校每学期开展的其他教学教研活动,以学校赋分为准。(2)任务完成(分):能及时圆满完成各级布置的任务,计分,否则酌情扣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二)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
15、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