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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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六、结论44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3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4娄底市生态红线图附图5娄底市万宝新区百亩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6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7平面布置图附图8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项目用地手续附件5危废处置合同附件6检测报告及质保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4S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304

2、-431300-04-05-203120建设单位联系人康响彬联系方式9770建设地点娄底市万宝新区湘中大道以南、大石山路以西地理坐标1115744.401E,27o456.416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0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000

3、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占地面积(H?)55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百亩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万宝片、百亩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湘环函201636号。1、与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百亩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百亩组团位于娄底中心城区的西南部,属于万宝新区,范围为北至兴宁街,东依桂路,南抵孙水河,西至水洞底镇,总面积21.22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以现代物流业、新材料研

4、发、环保科技产业为主导,配套完善商住等主活设施的新型现代化产业园区。规模控制:总人口规模1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7.02平方公里。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区四轴”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是指丰子山森林公园:“两带”是指孙水风光带生态廊道、铁路防护绿带生态走廊:“三区”是指新型工业物流园区、两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个配套居住区。根据娄底市万宝新区百亩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拟建地为商服用地。根据娄底市万宝新区百亩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第3.4条“建(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其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场址位于娄底市万宝新区湘中大道以南、大石山路以西,主要为汽车的维护、保养以及销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符合园区规划。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万宝片、百亩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规划环第Z及批复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批意见本项目建设情况结论1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新区内部各功能区块及新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工业用地与周边非工业用地间应设置必要的绿化隔离带,按环评建议在批发市场用地靠近行政办公用地侧路段不设车辆出入口,加强物流仓储噪声管理,在

6、居住区侧路段不设车辆出入口,并实施禁鸣、限速,确保声环境达标;百亩片区中与规划居住用地相邻的工业用地仅允许引进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一类工业。本项目为汽车维修及销售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符合功能区划符合2严格执行新区企业准入制度,准入项目必须符合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总体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及涉及一类重金属因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片区仓储物流用地禁止储存、周转危险化学品、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做好新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

7、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采用清洁能源,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现有入区企业按规划环评建议和环境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落实相关工业企业退转方案及整改措施。本项目为汽车维修及销售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且不涉及一类重金属因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所用能源为电源属于清洁能源,喷漆房废经集气管+吸附棉+UV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3加强新区环保公建基础设施建设,新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娄底市人民政府应

8、加快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合排放标符合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至2023年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扩容至9万td,片区企业事业单位排污自行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在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片区污(废)水可正常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前,不得新、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做好位于孙水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内的百亩片区的开发管理,在该范围内雨、污水管网建成且排污接入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该片区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属于孙水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

9、保护范围。4新区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新区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入区,新入区企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艺废气做产到出达的标生排产放节;点加强应生配产置工废艺气研收究集与与技处术理改净进化,装采置取,有效措施,减少新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项目所用能源为电源属于清洁能源,喷漆房废经集气管+吸附棉+UV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5做好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

10、、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过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本项目废金属零部件经定点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6建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建设后,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符合7按新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在引进具体企业项目时应根据项目环

11、评核定的防护距离先期实施环保拆迁,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项目租用万宝新区湘中大道以南、大石山路以西宝隆商贸有限公司闲置场地生产建设,不涉及移民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符合8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规划万宝片北侧相邻的尖山寨自然山体、百亩片南侧相邻的丰子山自然山体,分布有大量山体、植被,规划应从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明确禁止施工占地区城,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的破坏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

1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为汽车的维修、保养及销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18)20号),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23%,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为“一湖三山四水”。本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以南、大石山路以西,不在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对照2023年12月28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娄政发(2023

13、)8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1,执行国家级重点开发区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相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参照娄底市2023年1月-12月大气环境质量月报中娄底市中心城区的监测数据,除PM2.5外,其余5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

14、23年)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发布),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散乱污企业政治、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动交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等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持续改善。根据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发布的2023年2月娄底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部门提供,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

15、单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7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O18972号),项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属于负面清单内产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3、与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判定根据娄底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娄政发(2023)8号),本项目位于娄底市万宝新区湘中大道以南、大石山路以西,万宝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1,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与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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