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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10万辆电动摩托车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西永祥新能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所在地现状项目所在地现状项目北面项目东面项目南面项目西面项目现场照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六、结论45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及环保措施分布图附图3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 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图附图6 园区给水工程规划图附图7 项
2、目燃气工程规划图附图8 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 贵港市生态红线图附图10 园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 厂房租赁合同附件4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5 引用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辆电动摩托车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的批复(覃政报20199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项目位于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石卡工业园,已于2018年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了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的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1)园区产
4、业定位石卡临江产业园为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的主园区,其产业定位为华南地区重要的内河船舶修造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与新型建材生产基地,贵港市机械制造,基地电子产品制造业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食糖、粮食、木材等物资转运中心,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工业与船舶修造工业研发中心。(2)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园区规划用水量为12万m3/d,规划污水量为7.5m3/d,污水厂远期处理规模达到7.5m3/d,占地面积为6.0hm2,现状已建成运营,日处理量规模达到6000m3/d,目前处理量为500m3/d,尚有5500m3/d的余量,进水水质要求为COD:300mg/
5、L、SS:2000mg/L。产业园各片区污水系统沿主干路敷设污水干管,结合地形尽可能按重力流规划,将污水收集后送至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划区污水干管为D600D1200的管道,支管为D400D600的管道,污水管道计算时坡度取3,在受地形限制处设置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属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所在地已有污水管网,项目具备接入条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石卡产业园区的二类工业用地内,符合园区用地要求。项目属于助动车制造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种要求,且项目所在园区的基础设施完善,依托园区基础设施可行。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
6、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内,用地范围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现场调查,所在地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区、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根据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项目所在地不在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9,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7、类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对区域地表水影响很小。建设项目四周场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项目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项目新鲜用水量为4740m3/a,用电量为150万kWh,项目原材料供应有保障,项目能源和原料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上文“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内容可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8、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项目不在贵港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同时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根据附图8,项目位于贵港市重
9、点管控单元,根据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在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防控等约束范围内。贵港市覃塘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详见表1-1。表1-1 贵港市覃塘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2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调整或搬迁前,加强对现状的造船企业的监管,不得新建、扩建造船企业,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搬迁后方可布局造船企业。在泸湾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禁止布置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仓储项目
10、。3严格限制水污染型企业入驻。4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5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布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周边均为生产厂房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11、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3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的涂装车间采用集中自动调漆系统并密闭作业,喷漆室配备高效漆雾净化装置,烘干室等配备高效VOCs净化装置,各燃烧类处理设施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4在鲤鱼江水质改善前,必须严格控制石卡分园排水总量。5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6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项目生产废水废
12、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处理,加强挥发性废气排放企业源头控制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加强石卡分园企业的污染防渗措施。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标准厂房已建好,地面均做好硬化和防渗措施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2工业园区实行
13、统一供热,新项目不得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现有项目高污染燃料锅炉应逐步淘汰。在未完成淘汰之前,现有项目高污染燃料锅炉只能燃烧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燃料,不使用锅炉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助动车制造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和淘汰类,同时不属于落后淘汰工艺及产能,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环保性材料,工艺设备先进,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石卡产业园其产业定位为华南地区重要的内河船舶修造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与新型建材生产基地,贵港市机械制造,基地电子产品制造业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食糖、粮食、木材等物资转运中心,华南
14、地区重要的水泥工业与船舶修造工业研发中心。本项目属于助动车制造,为机械制造类,故项目不在园区禁止入园清单内,因此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 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内,项目地块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园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无医院、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项目选址合理。4、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租用B11栋3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7910.84m2,一层为车架车间,二层为成品仓库,三层为办公区。租用B16栋3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1893.08m2,一层为涂装车间,二层为总装车间,三层为成品检测中心。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各生产厂房内部布置按照生产的工艺顺序进行布置,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互不干扰,设置的排气筒均位于生活办公区的下风向,故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5、饮用水水源地符合性分析石卡产业园现已建设自来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能力为2020年达到1万m3/d,2030年达到5万m3/d,目前供水能力为100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