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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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求201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积分制入学(以下简称“积分入学”)方式分配学位,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本实施方案中所称“进城工作(务工)人员”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居住、经商、就业的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户籍人员(“建成区户籍”指户籍在乐华、泉庄或梧阔派出所)。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

2、是指上述人员的随迁子女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建成区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建成区初中一年级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已入读小学(或初中)的,不属于本方案规定对象。申请入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适用本方案。小区建设配套学校的小区合法房产业主(全产权)子女,按照业主类执行,不包括在本方案;符合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湛江市优待政策执行,不包括在本方案内。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积分制入学:1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购有合法居住性房产,并已入住。2 .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辖区内

3、办理合法租用房居住满2年(在市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3 .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经营,并持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办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4 .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劳动就业,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指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即“五险”)累计满2年。三、入学积分采用办法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积分入学的人员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计算出申请人所得的总分。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

4、排序,给予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超出招生计划在本区不能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积分指标体系中各项目得分采取累计的方法计分。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有两人或以上均符合积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监护人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不能采取多人累加积分。多项目累计计分时,需每个项目都要达到最低条件才能计分,即租房、经营和社保时间要达到2年或以上才能计分,购房要有合同(必须在房产管理局已备案并入住)或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才能计分。积分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下列顺序安排学位:有配套学校的小区房产类一一其他购房类(租房)一一经营类一一缴纳社保类;同一类积分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抽签安排学位。积分指标体系中各

5、项目积分时间从2017年6月10至2023年5月31日止,共眸。四、积分入学申请流程符合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按照如下流程办理。(一)登记初审。按当年招生报名的有关规定执行。(-)网上填报。按当年招生报名的有关规定执行。(=)积分审核。区各部门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并统计积分结果。(四)积分公布。经区各部门核准积分后,在网上公布申请人所得的入学积分。申请人对积分审核如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职能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审核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当年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对申请人最终积分排名情况在网络平台公

6、布。(五)学位安排。区教育局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公布进入学位安排人员名单,并按照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给予就近安排学位。如就近学校学位不足,在区内统筹调整安排。积分未能进入当年学位安排的,应回户籍地入学。(六)报到注册。取得积分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应按照入学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入读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且该入学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五、办理积分部门职责1.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处理学位

7、安排中的诉求;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好学位,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权利。2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户籍(含东海岛户籍人员)情况。3 .区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的购买居住性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情况。4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的购买居住性房产的合同网签(备案)情况。5区市场监督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经商营业情况。6 .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纳税申报或缴税、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7 .区征地办公室负责审核东海片区征地搬迁人员情况。六、积分入学责任要求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学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

8、件、证书真实有效,必须保证其随迁子女未曾就读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的学位,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七、其他(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上一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进城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新政策,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另行调整。(二)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序号项目标号指编积分条件及标准积分办法审核单位备注必备项目1合法稳定住所1.1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购有

9、合法居住性房产(不含公寓),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须已在房产管理局备案)。1 .已在房产管理局备案的计40分,备案后次月起(含次月)每满1个月加计1分;2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计40分,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合法所有权取得时间次月起(含次月),每满1个月加计1分(购买二手房的,参照此项计分)。3 .如属共同享有房产的,则按出资比例计分;如不约定比例,则平均计分。区不动产登记局或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1.共同享有指夫妻双方之外的人共同享有的房产权。2.持有多套房产的,只能计算一套房产,且只能向该房产地段对口学校申请学位。3.购房合同与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值不重复

10、计算。4.如房屋出租,则产权人和承租人只能选择一方计算积分。1.2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有合法稳定租房满2年及以上。租赁多套房产的,只能计算一套,不能多套累加。满2年计20分,2年以上的,每满1月加计1分。市房管部门必备项目2合法稳定工作2.1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经营,并持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办理的有效的且正常经营、纳税申报或缴税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满2年及以上。满2年计2吩。在现任法定代表人期间经营产生的实际入库相关税费累计每1万元计1分。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局纳入计分的法定代表人是指独资企业股东法人,非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是股东,非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享受积分)与其他股东按

11、出资比例计算积分,且登记出资时间连续满2年及以上。2.2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劳动就业,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累计满2年及以上。累计满2年计20分,2年以上的,每加缴1月加计1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序号项目标号指编积分条件及标准积分办法审核单位备注加分项目1东海片区户籍(最高10分)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户籍人员在建成区申请学位。10分区公安分局加分项目2征地回迁户(最高10分)5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户籍因项目建设整村征地搬迁后回迁的搬迁户。10分区征地办说明:1.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有两人或以上均符合积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人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不能采取多人累加积分;2 .本积分体系所指“必备项目”积分时间截止当年公布“登记初审”的当月,倒推6年开始计算。3 .多项目累计计分时,需每个项目都要达到最低条件才能计分,即租房、经营和社保时间要达到2年或以上才能计分,购房要有合同(已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才能计分。4 .本体系表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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