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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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农村小学(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代办:自愿就餐的伙食费无统一收费标准,根据学生自愿消费情况收取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1 .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2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费、免寄宿生住宿费。农村初中(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代办:自愿就餐的伙食费无统一收费标准,根据学生自愿消费情况收取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

2、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1 .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2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费、免寄宿生住宿费。城区小学(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元/月)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代办:1校服;2.社会实践的食宿费:3.自愿就餐费I.校服按统中标价格购买2 .食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3 .午餐费按自愿消费额收取1、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

3、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校内午托管理费收费项目的通知闽价费2017115号;1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费、免寄宿生住宿费。城区初中(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代办:1.校服;2.社会实践的食宿费;3.自愿就餐费1 .校服按统一中标价格购买2 .食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3 .午餐费按自愿消费额收取1、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

4、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校内午托管理费收费项目的通知闽价费2017115号;1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费、免寄宿生住宿费。普通高中(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学费950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2005费40号)一级达标校900二级达标校800三级达标校720五区未定级学校600县(市)城关未定级校400连江、罗源、闽清县农村未定级校350永泰农村未定级学校寄宿生住宿费150(榕教计200062号)城区。个别学校若另有调

5、高,以发改委专门批复为准。120(榕教计200062号)农村。个别学校若另有调高,以发改委专门批复为准。代办:课本、婚籍、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伙食费等6个项0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1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

6、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住宿费2501、普通宿舍:闽价费200775号2、学生公寓:闽价费2012567号1、250元为学生普通宿舍收费标准: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另分五档计价,分别为300元、400元、450元、500元、600元。以发改委批复为准。代办:1、教材费;2、新生入学体检费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235号)1、开学时按市发改委限价或实际价格预收款;2、一事一收,按学期或按月结算,多退少补,不得盈利;3、军训只收取伙食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元/学期)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备注学费按发改委批复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住宿费按发改委批复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代办:课本、作业本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其他代办费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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