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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江县2017年度乡镇“5+1”帮扶力量考核指标及责任分H(暂定)一、组织领导(共计50分)1乡镇党委书记负责“5+1”帮扶力协调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计3分。未落实不得分。2 .乡镇党委书记每周到辖区内贫困村检查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农技员和法律顾问工作1次以上,计5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3分年度、季度、月份,指导贫困村建立“5+1”帮扶力“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并逐项分解落实到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和法律顾问,计10分。任缺1项不得分。4 .每月向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发送“问题清单计6分。每少1
2、次扣0.5分。5 .对本年度脱贫的贫困户,针对扶贫项目和措施列出月进度工作清单,强化帮扶措施,落实年度脱贫责任,计6分。没有清单或清单不完整不得分。二、工作保障(共计30分)1 .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度与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农技员、法律顾问逐一谈心谈话,详细了解驻村工作、生活情况,计5分。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2 .落实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法律顾问列席乡镇党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计5分。未落实不得分。3 .为“5+1”帮扶力量驻村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计4分。未落实不得分。4 .指导驻村工作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帮扶工作台账,计4分。未落实不得分。5 .指导第一书记制
3、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发展集体经济、加强村级治理工作规划及台账,计4分。每缺少1项扣1分。6.指导农技员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因户施策制定入户指导方案,计4分。未落实不得分。员、法律顾问开展学习交流,计4分。每少1纣口1分,扣完为止。三、督查指导(共计40分)1督促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法律顾问按计划推进工作,计5分。未落实不得分。2 .协同开展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法律顾问考核,计5分。未落实不得分。3 .每月开展“5+1”帮扶力量履职情况专项督查,计10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4 .每月以书面报告、座谈汇报等形式向联系领导、帮扶单位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计10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5 .每月向派员单位反馈派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计5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6 .及时收集汇总“5+1”帮扶力工作情况,每隔15日向县“5+1”帮扶力协调小组书面报送工作情况,计5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由于脱贫攻坚要求不断提高,考核内容也不断在变化,因此标题中用了试行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