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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省天然气供应应急调控机制,提高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和应对天然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发生天然气生产、输送(城市门站以外天然气长输管道)环节中断事件引
2、发的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2)坚持强化监测,防控结合。加强监测预警,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天然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施分级管理,属地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4)坚持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与有关天然气
3、企业在应急处置中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5 事件分级及分级应对1.5.1 事件分级特别重大事件:全省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省天然气管网管容量缺口达到20%及以上(含本数),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同时预计全省天然气管网存在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或天然气干线、支干线系统因非计划停输,造成或可能造成下游主要用户中断供气超过72小时(含本数)。重大事件:全省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省天然气管网管容量缺口达到15%(含本数)-20%(不含本数),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同时预计全省天
4、然气管网存在影响正常运行的可能;或天然气干线、支干线系统非计划停输,造成或可能造成下游主要用户中断供气达到48小时(含本数)至72小时(不含本数)。较大事件:全省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省天然气管网管容量缺口达到10%(含本数)-15%(不含本数),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同时预计全省天然气管网存在影响正常运行的可能;或天然气干线、支干线系统非计划停输,造成或可能造成下游主要用户中断供气达到36小时(含本数)至48小时(不含本数)。一般事件:全省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省天然气管网管容量缺口达到5%(含本数)10%(不含本数),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天然气干
5、线、支干线系统非计划停输,造成或可能造成下游主要用户中断供气达到24小时(含本数)至36小时(不含本数)。1.5.2 分级应对当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时,由省政府负责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1.6 预案体系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州)、县(市)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以及省内天然气供应保障企业的应急预案组成。各地各有
6、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1.7 保障供应顺序及原则依据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第15号),我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期间天然气供应顺序为:居民生活用气(医院、学校等)-城市供暖-公共服务用户-汽车用户-工业燃料用户-天然气化工用户。遵循“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减限工作原则,开展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1 省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成立天然气供应中断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1 省指挥部组成省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7、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发改委主任以及省能源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林草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军区、武警吉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吉林天然气管道(管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必要时,根据天然气供应中断突发
8、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及相关天然气保障供应企业。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处级负责同志为省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能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省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及石油天然气处处长担任。2.1.2 省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挥、协调全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协调省内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本省与相关省(自治区)天然气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协调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部署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协调解决
9、重大问题;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天然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2.1.3 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处理省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国家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市(州)指挥机构间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协调机制,分析评估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形势,落实省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指导全省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负责全省天然气生产供应的监测和协调,及时处理影响天然气生产供应的有关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要求,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应对工作;协调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
10、进一步挖掘潜力,释放产能,增加供给,协调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增加域外天然气供应指标;负责向国家能源局、中石油、中石化协调对接落实全省天然气供应量;经省指挥部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省指挥部的命令和指示,在国家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天然气供应中断工作;协调军队参与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2.2 省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特别重大、重大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由省委、省政府或省指挥部成立省现场指挥部。省委、省政府或省指挥部亦可依据事发地党委政府请求、省相关部门建议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设立省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11、省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领导担任,亦可由省委、省政府或省指挥部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视情可由中省直相关部门、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有关单位人员等担任,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省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事发地各级党委政府指挥部在省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2.2.1 省现场指挥部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或省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天然气供应中断现场应急工作;组织天然气供应保障企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保障方案和建议,供省指挥部分析研判决策。2.2.2 省现场指挥部专项工作组省现场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综合协调组、供应恢复组、新闻宣传组
12、、综合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专家组等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在省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并完成省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成员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单位,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吉林天然气管道(管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等天然气保障供应企业。工作职责:负责与省指挥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落实省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省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应急预案
13、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和天然气供应恢复情况。(2)供应恢复组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军区、武警吉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吉林天然气管道(管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等天然气保障供应企业。工作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天然气供应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天然气供应工作;负责重要天然气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应保障;负责组织天然气供应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3)新闻宣传组牵头单
14、位:省委宣传部成员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4)综合保障组成员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吉林天然气管道(管
15、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等天然气保障供应企业。工作职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跟踪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提示预警;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拔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的监测以及预警预报;组织会商及时分析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5)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成员单位: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
16、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军区、武警吉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吉林天然气管道(管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等天然气保障供应企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救援救助,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保卫工作;负责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区域受灾群众安置工作;负责医疗救治(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引发的直接或次生灾害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做好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现场洗消、火灾爆炸处理、环境监测和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