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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
2、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1.3 事件定义与分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和突发事件严重性及紧急程度,突发环境
3、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一、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二、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
4、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较大(In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
5、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级,“以下”不包括本级。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
6、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县政府认定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对工作。*县辖区内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出境河流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等按照其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1.5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6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其他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其上级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其下级与县直有关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乡镇政府、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7、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其他主要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相关领导。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部总指挥视情况指定。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
8、作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牵头或参与工作组相关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市、*省或国家已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已派出指导、协调工作组的,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在*市、*省或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2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1)研究制定应对本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决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分析总结本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4)领导、组织、协调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事件情况;(5)发布预警信
9、息,研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下设小组实施应急处置工作;(6)落实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2.3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办公室成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核查、认定;(3)指导事发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或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4)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5
10、)组织修订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建设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与实体库;(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小组,分别为: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社会稳定组、专家技术组,应急小组分别由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1)污染处置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
11、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对出入污染区域车辆机械进行必要的洗消处理;协调对接军队、武警部队等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2)应急监测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以及有关专业检测技术
12、单位的相关人员等参与。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的应急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为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协调有关方面的监测力量参与应急监测。(3)医学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组织、指导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
13、;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4)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及救援设备的筹集、调拨、紧急配送,提供应急救援资金,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等。(5)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移动公司、
14、*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的组织和管理,加强舆论信息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
15、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7)调查评估组由县生态环境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依法核查涉嫌构成环境违法犯罪的线索,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立案侦办;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责任和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8)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由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应急专家档案库中选取合适的专家临时产生,包括环境监测、工业管理、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辐射、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损害索赔等专家。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根据事件造成的污染程度、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参与制定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应急队伍进行科学的应急处理与处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对突发事件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2.5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成员单位包括县直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