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建材资源化利用安全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建材资源化利用安全技术要求.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建材资源化利用安全技术要求一、标准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建材资源化利用安全技术要求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三、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四、立项理由城镇污水污泥焚烧灰渣是污水污泥经焚烧后由焚烧炉、余热锅炉产生的炉底排渣以及静电除尘、旋风除尘等收集得到细灰组成。随着污水污泥干化焚烧技术逐渐成为上海污泥的主流处置技术,污泥焚烧灰渣的产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上海石洞口、竹园、白龙港三大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年处理量超16万吨,预计近5年污泥焚烧灰渣的总量将超IOO万吨。污泥焚烧灰渣的主要处理方式仍以
2、填埋为主,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而且其中含有的重金属会影响环境安全。因此,污泥焚烧灰渣的安全资源化利用成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国内外科研学者在污泥焚烧灰渣的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表明,污泥焚烧灰渣主要由SiO2、A12O3.CaO和Fe2O3等组成,含有一定的玻璃相,具有潜在的胶凝活性,可作建材原材料使用,是一种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固废资源。然而,受污泥来源、焚烧工艺、排渣和灰渣收集方式影响,污泥焚烧灰渣的化学成分、重金属含量、放射性等存在较大差异,用于制备建材产品时严重影响产品的性能稳定性,且较高的磷含量会使建材产品凝结时间异常,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其次,污泥
3、焚烧灰渣富集的大量Cd、Pb、CrZn等重金属,以及多孔结构可能加剧重金属浸出风险,影响环境安全。目前国内缺乏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安全性的相关标准,仅水泥基再生材料的环境安全性检测标准CECS397中对水泥基再生材料的环境安全性检测进行规定,但仅适用于采用建筑垃圾、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的水泥基再生材料,未涉及污泥焚烧灰渣,无法对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的质量、环境安全起到指导作用。因此,为促进污泥焚烧灰渣的资源化安全利用,有必要针对建材用城镇污水厂污泥焚烧灰渣提出安全技术要求,以保障其资源化利用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五、主要内容本标准拟共分7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安全技术要求4. 1一般要求5. 2技术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7运输与存储六、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材资源化利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