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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供水应急预案(2023版)目录1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1.5 供水突发事件分类1.6 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 指挥小组主要职责2.2 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2.3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2.4 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3.2 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机制4.2 先期处置4.3 情况报告4.4 响应行动4.5 应急措施4.6 应急通讯4.7 指挥协调4.8 应急支援4.9 新闻发布4.10 响应结束5后期处置5.1 总结评价5.2 调查报告6应急保障6.1 指
2、挥保障6.2 通讯保障6.3 物资保障6.4 宣传、培训与演习7.1 名词术语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奖励与责任7.4 制订与解释7.5 预案的生效1总则1.1 目的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2.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清江浦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区政府各部门、供水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1.2.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镇街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镇
3、街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1.2.3 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各级政府负责、供水企业为主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供水系统应急责任机制。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淮安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淮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淮安市清江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安市清江浦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
4、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清江浦区区域内在城市供水过程中发生的以下各类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1)IV级(一般)及以上城市供水突发事件;(2)超出各镇街应急处置能力,或跨镇街区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3)上级政府及区政府认为需要开展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区其他各级政府及政府派出机构、基层单位、供水企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In级(较大)及以上突发供水事故发生时,各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基层单位、供水企业应遵照本预案要求积极开展现场处置工作,重点落实先期处置要求。上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移交应急处置权利。各应急处置单位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工作要
5、求,持续开展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1.5 供水突发事件分类根据清江浦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本区域供水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1.5.1 自然灾害情况(1)连续出现干旱,清江浦区自来水取水河道(古黄河)地表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城市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清江浦区城市正常供水需求。(2)地震、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毁损等。1.5.2 工程事故情况(1)战争、恐怖活动等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等。(2)取水河道上游洪泽湖、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
6、、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3)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4)城市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次氯严重泄漏等。(5)城市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毁坏。1.5.3 公共卫生事件(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城市正常供水。(3)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合理、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备等
7、原因,导致发生伤寒、甲肝、沙门菌及耶尔菌等感染形成的生物性污染;供水设施材质不合理、供水设施设计不合理、无清洗设备、无消毒设备等原因造成铁、“三氮”、有机物等超标形成的化学性污染;环境因素不良导致的供水设施内存在各种虫类、死动物等污染,影响城市正常二次供水。1.6 事故分级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将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和IV级(一般)。1.6.1 I级供水突发事件(1)受突发性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城市5万户(或以上)或占城市总人口的40%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48小时(或以上)。(2)自来水厂发生
8、大面积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并引起爆燃、爆炸失去控制,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3)造成30人以上一次性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1.6.2 级供水突发事件(1)受突发性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城市3万户(或以上)或占城市总人口的30%40%,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或以上)。(2)自来水厂发生严重泄漏引起爆燃难以控制,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1.6.3 HI级供水突发事件(1)受突发性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城
9、市2万户(或以上)或占城市总人口的2()%30%,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或以上)。(2)自来水厂发生严重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引起燃烧,需紧急疏散人群、实行交通管制的。(3)造成3人以上1()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1.6.4 IV级供水突发事件(1)受突发事件影响或者水厂发生故障,造成1万户以下或占城市总人口的10%-20%,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或以上)。(2)造成3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成立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
10、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清江浦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交巡警二大队、淮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镇街。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和水厂总经理担任,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建设、卫生、农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1指挥小组主要职责(1)领导
11、和协调城市供水应急工作,部署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2)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3)组织指挥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4)组织指挥小组办公室对事故应急技术的研究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5)负责城市供水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6)其他有关城市供水应急的重要事项。2.2 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
12、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2.3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区政府:负责协调、指导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舆情研判和应对工作,指导一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引导舆论导向。必要时,直接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宣传。(2)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对发生后的财务监督管理,落实灾后各项资金的拨付工作。(3)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事故性质的勘查、取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交巡警二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车辆的指挥及调度。(5)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并负责协调城市供水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
13、紧急转移、安置工作。(6)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市供电公司实施应急所需的电力保障。负责联系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保障。(7)清江浦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事故现场的污染及疏散方案及落实的工作。负责与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确认水源上游环境污染对本区域的影响和应急处置。(8)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与淮安市水利局保持密切沟通,请求水源调度。水源地出现水污染事件时开展应急调度,做好本区域备用水源地启用相关工作,及时消除影响并实现常规水源地正常供水。(9)区民政局:负责城市供水生产安全事故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10)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4、负责制定事故伤亡人员的抢救方案,负责落实伤亡人员的治疗场所及治疗方案。(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体负责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测。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它配合工作。(1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1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14)市气象局:区政府协调单位,通过专业支持,负责及时监测并提供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的风向、温度、降水数据等收集发布工作。(15)区消防救
15、援大队: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火灾事故、有毒物质泄漏等灾情的控制与扑救;救助、疏散遇险人员;使用本部门装备为受灾群众提供新鲜水。(16)供水企业:负责制订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泄漏预案并组织实施,控制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关闭、开启,制定利用消防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措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以上未尽之处,按照区政府、应急小组的要求和各单位的职责执行。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应职责,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应急指令后,立即派遣救援队伍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各镇街、基层单位负责协调本区域行政资源,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安置,控制事态发展;搞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2.4 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1)参加指挥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出咨询或建议;(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