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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扎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全面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升学校内涵,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基本要求和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创建卓越职业院校为目标;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创新教学工作,强力推进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工作内涵,更好地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对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工作和治理能力、特色项目等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实现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建设目标依据各级各类项目建设基本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形成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梯次,结构合理,周期适度,绩效显著的重点项目建设格局。按照专人负责、专家指导、全员参与的建设思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建设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学校内涵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建设原则(一)坚持以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为主体,突出主体专业领域重点建设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育以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龙头的现代制造专业群和以现代农艺技术专业为农头的现代农业专业
3、群,形成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工学结合优势明显的重点专业建设体系。(二)坚持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应以凸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全面落实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卓越职业院校的建设应构建专业群新格局,加强师资队伍和学校治理能力的建设。(三)坚持分层建设、有效衔接的建设思路,落实市级、省级、国家级层次建设,结构合理的建设体系的原则。以开发和培育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创建卓越职业院校为目标,系统科学地构建学级重点项目建设体系。(四)坚持以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投入为保障,
4、体现重点项目建设激励机制的原则。设立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基金,明确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费和奖励经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五)坚持实行项目建设负责人责任制,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原则。项目负责人为对应工作职能的学校负责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工作模式,促进优秀教学团队快速健康发展。(六)坚持以项目申报与学校发展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建设,以实现学校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原则。(七)坚持按照“立项一个、建设一个”,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分期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学校每年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同时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
5、设项目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四、组织实施(一)成立学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校领导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决策、评估及确认工作。下设项目办和分类项目建设小组,项目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调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决策。分类项目建设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或科室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一是依据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详细可行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二是负责该类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联系和服务工作。各专业科成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应全力支持和指导本单位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并协助项目
6、负责人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检查和督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并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可以跨部门、跨专业科配置所需专业人才,到企业聘请现场专家需经学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书,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受项目检查,编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做好评估、验收、申报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有计划地掌控和适时地纠正偏差,协调和激励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建设任务。(三)学校对重点项目建
7、设实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的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建设方案,执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建设计划,必须报请学校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对私自变更计划而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变更计划的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年度总结由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及成果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上报项目办和学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中期检查由项目办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对各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经费落实及使用,质量和效益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取得经验迅速推广。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全面阐述项目计
8、划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果,项目竣工验收考核由项目负责人按上级验收考核要求,进行自检并准备好考核所需资料,以备上级管理部门考核组考核。验收考核结束后,学校应将考核结果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反馈,并在全校通报。凡验收考核合格项目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追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责任。(四)建立学校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使用制度。项目经费分项目建设经费和项目奖励经费,其中项目建设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报、使用与管理,包括硬件投入,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及购置参考资料等,需在建设方案中提出并上报学校批准后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执行;重点项目奖励经费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到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团队成员工作绩效据实发放。五、建设要求重点项目建设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内涵、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参与,应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和对专业、教师工作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