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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6)27号)、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常工政教(2017)13号)制定本工作细则。一、转专业实施办法1 .转入和转出比例经济与管理学院在不新增班级且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50的前提下,拟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2 .转入和转出条件(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第十六周周五(6月23日)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提出转出申请;(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二、转专业工作日程
2、安排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1 .制定细则及计划。5月22日之前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并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负责人杨蕾。2 .细则及计划上报。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于第十二周周五(5月26日)前连同本细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吕茵梅。3 .审核转出申请材料。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七周周五(6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返还学生。负责人吕茵梅。4 .接收转入申请材料。第十
3、八周周三(7月5日)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申请材料。负责人吕茵梅。5 .选拔考核。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常州工学院学生成绩表(全程成绩)及转专业特长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九周周一(7月10日)开始,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按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规定,进行选拔考核。第二十周周日(7月23日)前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7月28日前完成。负责人何虹。6 .资料留存。根据选拔考核和公示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7月
4、3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留存。负责人杨蕾。7 .上报结果。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于7月31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杨蕾。三、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李英吴健副组长:何虹郭铮春小组成员:金中坤曹国徐德力洪秋妹许珂张虎冉丹杨蕾秘书:吕茵梅四、其他说明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附: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5月22日前制定实施细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杨蕾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公示5月26日前报送实施细则及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吕茵梅6月23日前学生个人递交申请材料学生6月30日前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核吕茵梅申请材料返还学生7月5日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吕茵梅7月28日前选拔考核何虹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7月31日前留存不同意接收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杨蕾报送选拔考核情况汇总和转专业申请表至教务处